如果樓主不想花太多時間在這件事上 就照樓上普遍的意見 自己賠一賠了事請參考石油管理法第17條 47條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16條 33條當初送申請圖的時候 機車停車位絕對不會畫在那地方 車道已經不寬了 不可能有人會把機車位設計的離加油機那麼近 就算事後去申請變更也不會過 如果自行變更設計還釀禍的話 被捅出來就是先罰加油站10萬再說如果有空的話 把加油站拖下水 看看他怎麼辦
三星銀河系 wrote:看起來那麼狗的車,我一定撞他!而且這種私人土地上的碰撞,你賴著不賠也行對方也沒辦法告你毀損,因為毀損只罰故意犯,這種轉彎的時候的碰撞客觀上來講不算故意對方想要討錢,還得自己去跑法院,幾千塊跑法院,他自己也知道不合,所以結論就是加油站撞倒工讀生的車不用賠半毛錢) 樓上的見解很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