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hc06 wrote:做過porsche的...(恕刪) 在台灣,坐過porsche的人不少,但是做過porsche的人應該不多.不過這種大馬力巨獸,要是給人拿來在馬路上飆車,無疑就是個殺人工具.建議政府立法兩百匹馬力以上的車只能在賽到上跑,禁止開到一般道路上,這樣應該可以減少很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