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grado wrote:
法規開洞是給民眾方...(恕刪)
內車道變單「超車道」很難,目前兩種都有,因台灣一般假日高路公路塞車就有一定的程度,平日新竹以北上下班時間塞車更是嚴重,更不要說連續假期,所以法律把超車道也當內車道使用是很正確的,除非台灣車流量變小,不然內車道還是需要的
陳阿瓜~ wrote:
究竟限速110的高速...(恕刪)
這邊的人有很多種說法,但最準的只有法規,法規怎說明,就怎麼做,不是照這邊的人講的,這些人只是講想法不是講規定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238,c1.php?Lang=zh-tw
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完成超車動作後即應變換回原車道,目的係為保持內側車道暢通,但考量到國內現有之高速路公路容量及交通狀況,允許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要遵循前述規定,於高速公路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並不為因此而受罰。
翻譯:本來內車道超完車應該回中線道,但因高速公路容量及交通狀況不是很好,所以可以最高速永久保持內車道
「於高速公路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要是大家覺得這條不是很好,麻煩請抗議修法,或是選立委,而不是這邊誤導其他人


真的很謝謝你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