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一張車速過慢的罰單) Toyota TERCEL 1.5 的原廠速度儀錶準確嗎??

神戶齊 wrote:
當然講是這樣講
我是不會這樣做
因為我覺得上敘幾乎都是禮儀
我重禮儀.......

但是碰到人家非違法
我也不會多說話

就那麼簡單...

不然的話我家附近在裝修的房子也都別裝修了,一大清早吵我美夢......

樓主雖然被測出低於限速是有錯
不過我實在不知道有啥理由能夠去批判沒有違法的人?!

今天嫌人家慢要超速..
請問您是救護車,救火車?還是警車?
如果是的話
我往路邊開路讓你過
不是的話
就乖乖保持法定去做

反正
自己行的直做的端最重要...

人總不能講求自己方便連法律都不顧了....
所以才會出來那種沒車的紅綠燈幹麻等的心態............


大哥
我們今天講的也是開車的"禮儀"(同道德)啊

開車不是自己行的好就是好,也要顧及到其它人啊,不然為什麼會需要後煞車燈、後照鏡等我們自己看不到的東西呢?

而且今天大家沒有人在說"我們都是超速行駛"

而是大家都保持在穩定的最高限速行駛在"高速公路"上

要是你不保持最高限速,那為什麼要開高速公路?

而且就算自己想開慢,也請退到最外側去禮讓那些"保持正常車速"的人通過吧
這也叫"禮儀"

不然為什麼有些人(我敢很不要臉的說我也是)會進內側超了車之後又在退回中線車道,因為這是種行車的禮儀!
內側就是保持淨空給車速比我們快的人通過的。

不是只有救護車、消防車才要禮讓,而是這個是最基本的行車知識啊!
請別把開車當成是自己一個人走在路上一樣

開車,就請多多注意與禮讓其它人。

我常行駛於100~110公里之間
碰到超速比我快的我一樣會往右邊靠讓路,甚至中線被車塞住後方有快車接近
我也會加速讓出超車路線供後車通過
這種就是開車的道德!不管什麼車什麼人都一樣的

台灣現在行車道德的低落有很多就是因為大家都覺得開車就是開自己的不用去管別人吧


變成極大多數守法的人在容忍這些少部份沒道德沒水準的人…
而那些少部份的人又得了便宜還賣乖…看了實在讓人不勝唏噓啊!



我有一個年紀比我小10幾歲的妹妹,剛升國中
有時候她會有一些很白目的行為,我都會教訓她。
而她總是會說"學校同學都這樣啊!"

我就會告訴她"為什麼你一定要拿錯誤的人來當標準呢?"

社會上就是很多沒道德沒水準的人渣存在
我們沒必要去拿他們當比較然後降低自己的格調吧
請各位讀者們支持"無視無理取鬧者"運動~簡單的說就是別去理會惡意回文的言論讓它們自動的消失!還給版面
PT-教士 wrote:
大哥我們今天講的也是...(恕刪)

可是問題是沒有錯阿
中線最低限速不是80嗎?

如果今天開到79....ok那錯了.....如果說這種人沒道德的我沒話說
問題是有開到80的話
合格限速內
何來道德之說?
開到法定限速最高點才是有道德?
開在法定限速最低點就是沒道德?

我要表達的就是那麼簡單

這個道德標準到底是誰訂的?
今天同樣都是合法限速內..何來的沒道德?

今天開在法定限速之外,不管是超過還是低於....這種人沒到德才是真的......

台灣開車亂
而是真正的不守法
剛轉紅燈死命要闖...這時腦袋一定在想..反正剛轉紅燈..大家都還沒起步..可以衝過去(小黃最明顯)
停個車硬要停超過停車線,機車愛往代轉區,汽車愛停機車停車格.....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罰單是開了,但是Anson覺得員警的態度不正確!

員警的態度應該是要告知駕駛人【安全駕駛】的方式,在高速公路上與其他車輛的差速過大容易造成危險,我慢慢開不容易去撞別人,但是別人一不注意很容易撞上我!所以應該盡量保持與其他車輛相當的速度,不宜差速過大,這也就是為什麼超速要罰,慢速也要罰!這才是維持道路行車安全的基本。
紅單開的好啊…
大家意見紛紛擾擾
不管對或錯
有道德沒道德
基本追根究柢
就是--政府無能---
沒做到好好教育人民
沒有明確而讓人民可遵守的信心
警察執法也讓人民不信任
汽車車速,gps,居然有誤差,品管怎麼回事
車子多到離譜
考照根本只是花錢了事

..............................

我很欣賞日本
不為啥事
光是"車讓人"的行為
就很感動


台灣....100年也做不到
不是我沒信心
而是自私的台灣人就像夏蟲
永遠不懂何謂犧牲小我
完成大我的冬雪

政府只會打電動....大亂鬥

還記得前陣子有段報導
常打打鬥遊戲的人
會慢慢變笨?!


效率~~效率~~~
在有效的安全極速內~達到最高的效率~~並且注意安全...

大家才會進步~~

今年60屆澳門大賽!!台灣兩個車隊將會參賽!!請大家替它們加油!!
話說我就是因為前面有龜車所以被開了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保持行車距離...

說真的開那麼慢真的不適合上高速公路

而且在速限110的二高

如果真的有一台比較沒注意的"正常速度"行駛車輛從後追撞了

不知道該算誰的錯?
希望能記取教訓就好了!!再多的筆戰也沒用,慢者恆慢快者恆快,車速度慢者還是請開外線道.














Delavi wrote:
老實說,我會很幹.....(恕刪)

這就對啦
我想很多人開在後面也時一樣的想法吧
我就知道有人會認為這樣的比喻不能同理

照各位所言80~110km皆屬合理範圍
那我建議以後大家上高速公路一律開85(實際時速約80)
反正在速限範圍內就好
然後通通占滿中線與外線完全合法
覺得太慢的人請往內線開
接著就可以請高公局修法把最高速限修正成90
這樣大家都可以開開心心開車
也不用擔心110跟80速度間的差異會照成什麼樣的傷害
125以上的機車都可以到達此一限速
再來抗爭申請路權

皆大歡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