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故的發生已經是事實,即便對方自行離開現場事後仍可報案,而樓主仍需要負起相對應的責任
根據樓主你自己的描述,事故的主因就是你的安全帽噴飛導致,什麼安全帽遠不遠有沒有撞到都已經不是重點了
即便是按比例,樓主要分攤的比例應該也比對方高,上法院的話對你會非常不利
民事賠償應該就不只你那區區的2000了,另外刑事雖然通常能易科罰金但基本上都是5位數起跳
建議樓主再好好跟對方談,談個皆大歡喜的金額,早日和解為上,不然只能祈禱對方怕麻煩自行放棄
另外,之前我被計程車擦撞,沒有倒車,當下只覺得膝蓋痛痛的,小黃司機很有經驗立刻就拿5000要和解了(回家看只是瘀青)
人家摔這樣你包個2000,你真的有心要和解嗎?
首先,你不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理由上面板友都有解釋了。
第二,你會有刑法上過失傷害的可能…
什麼是因果關係?『造成結果發生所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每個條件,均為刑法上之原因』
學過刑法的對這句話絕對倒背如流,但非法律人絕對看不懂在供沙小,用你的例子來舉例
客觀上,你的安全帽掉落使後方騎士驚嚇跌倒
如果你的安全帽沒有掉落,後方騎士也會跌倒,則無因果關係。
但你的安全帽沒有掉落,後方騎士就不會跌倒,則具有因果關係。
所以跟有沒有碰撞沒有關係,只要你的行為與結果發生有重大關聯,就具有因果關係,新聞上案例更是多到不勝枚舉
【獨家】騎士嚇到自摔亡 她開車沒撞到人竟判刑
有沒有因果關係,你自己推理看看就知道了,我個人認為會成立…
在過失方面,汽機車駕駛人在上路前有檢查車輛及配備的責任,所以就算你的安全帽帶是被風吹到脫落的,仍是你的責任,因為你沒有檢查到安全帽帶是否有損壞或快損壞。
至於她先離開,你只是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並非就沒有過失傷害的責任
她當下沒有報警不代表她未來不能提告,刑法過失傷害半年內都可以提告,民法損害賠償(醫藥費及事故發生所造成後續的損害都可以求償)則是兩年內都可以求償。
你當下給了名片又說我會給妳慰問金2000元,檢察官就可以認定『你自己也知道事故是因你而起』,你能打的就是肇責比例,例如:她未保持安全距離等等。
至於怎麼賠償…你有第三責任險或其他保險嗎?有的話交給保險公司去談就好了,沒有的話…就調解,調解不成或被獅子大開口就走法院,有時候走法院反而會賠的比較少,但很麻煩也很耗時…
大頭egg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10...(恕刪)
想法追起來當女友就沒事了
如果追不起來
要走向訴訟
那你就要賭一賭你的安全帽最後被判定有直接或間接造成她摔車受傷的因果關係了
不過不管是最後被判定有直接或間接造成她摔車受傷
你都會有責任的
下面是我被撞後的經驗
1.你當下有報案,就不會有肇逃的問題
<從員警那聽來的小道解惑:車禍發生後,雙方在未報警的狀況下離開車禍現場,肇逃的問題就要比誰先打電話報警,先報警的人可以有權告對方肇逃>
2.就算事後電話報警,警察還是會要求你到出車禍的轄區分局或交通隊做筆錄,員警也會載你到現場採證畫事故圖,還有開一張黃色的單子給報案人,裡面有記錄車禍地點時間,和人傷財損的描述,說是可以申請保險或受害人賠償的??
3.最好是能提供行車記錄器記錄的影像
4.關於肇逃其實沒有什麼罪,就是罰錢了事,只是在進入訴訟時,肇逃的那一方會比較吃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