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檢舉魔人被蓋布袋

動私刑已涉及傷害罪

其實在路上本來就是互相一下
嚴重惡意的行為,明顯影響交通的狀況,檢舉當然沒話說
但若是變成別人的罰單就是我的樂趣,以檢舉為樂這種心態也不見得多健康

不是鼓勵惡小而為之無妨
只是每個人在路上都不會是永遠的聖人
sagfm08051 wrote:
這個社會如果大家都守法本來就不用檢舉啊)

什麼叫[社會如果大家都守法],你是天真還是冬烘?

如果這社會大家都守法,那就不用法律也不用到有道德甚至也不會有戰爭了.

這世界又不是烏托邦,凡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會有違法的事,

因為人是自私自利的,也才有所謂的[人之初性本惡].
抓拔子久了
人神共憤
golihi wrote:
出處我猜應該是那個...(恕刪)
拍手叫好
golihi wrote:
出處我猜應該是那個...(恕刪)
台灣已經進入一個是非不分的年代了
違規才是對的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違規不處理===>更多違規
放縱 就是瀆職
有法不執行 就是違法
違規熱心報案 就是幫忙社會維持治安 應該獎勵才對
無論如何動用私刑就是犯罪,賊頭還私下叫好?
呆丸賊頭真不是叫假的

golihi wrote:
出處我猜應該是那個 ...(恕刪)


不管如何,怎麼能訴諸暴力,太離譜了。如果每個人不爽就自己動用私刑,氾濫起來,哪天難保不會害錯人,殺錯人,太可怕了。

清爽小雨g wrote:
不管如何,怎麼能訴...(恕刪)

同感,若你打你驕傲,坦蕩自首,還會贏得尊重
這些私刑行為跟一堆夜行八加九有什麼分別
我還真的很希望天天必經之路有很多檢舉魔人
這樣那些天天遇到囂張的違規車才有可能收斂一點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