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視為殺人真的太過分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
酒駕視同殺人的話
以後有個駕駛,喝了酒後想要開車
忽然覺得,我今天還是別開好了

但抱歉,因為你有想開車,你犯罪了
你說你今天沒有開?抱歉,因為你已經預備要開,不管你後面有沒有開
你就是預備犯
即使有準備,就算最後無實施,一樣有罪(恕刪)

完全不通

酒駕撞人才視為殺人,沒撞人為預備犯

這樣才通嘛!

哪像你說酒駕就是殺人,然後用想的就是預備犯

那有人會說「我生氣到想殺人」的情緒發洩字眼,就是殺人預備犯嘍

用想的是犯罪。那天下沒有不是罪犯的!

一個小路人 wrote:
殺人罪可是有處罰到...(恕刪)


有吃藥就早點睡吧!............

一個小路人 wrote:
殺人罪可是有處罰到...(恕刪)


酒駕撞死人本來就該死刑吧?你這什麼邏輯?
一個小路人 wrote:
殺人罪可是有處罰到...(恕刪)


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酒駕撞死人跟鄭捷拿刀亂殺人支持一樣死刑!
跟你說酒駕就是殺人,如果你還是要酒駕,那也就是殺人
政府標題:酒駕零容忍.

在台灣,超速違規,違規停車...等,被抓到,都說警察在搶錢,缺業績,所以抓酒駕也是警察在搶業績.
這邏輯...在台灣很合理,因為檢討他人容易,承認自己有錯很難.

只能送樓主一張圖,這神邏輯真的讓大家怕了
版主自己虛構一個好像類似, 但其實與酒駕肇事致死根本不同的議題來吐嘲,
標準的混水摸魚帶風向手法
一個小路人 wrote:
但抱歉,因為你有想開車,你犯罪了


重點是你怎麼知道他想開車

通靈??

也就是以後交通警察必須考"通靈"筆試和"靈力鑑測"

幻海大師當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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