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把它想成是 人與人之間 互動的一種關係就好了吧!

站在法的角度,的確他有錯,不該把機車停在汽車停車格上
你的提醒,他回嗆你也是他的錯,已經理虧了 見笑轉生氣

但在實務面來說,我也遇過類似的情形
全聯門口一排汽車停車格 最靠近門口的兩格都被機車停滿了
這時候的我已經找車位找了一陣子了,當下也覺得很無奈
但想想 要是你是來全聯採買的機車騎士,你會怎麼想....我買一下應該很快就走了,反正我不停還是會有人停
想了想,於是繼續找車位就走了

這就是目前華人普遍的心態
而你只是道德觀念比他們強一些,也就不需要討論到底是誰對誰錯了
目前社會已經有很多無法直接用對錯去衡量一件事情了唷 不是嗎

另外一個觀點,該間全聯應該要盡快去跟桃園市府交通局申請將車位改變成機車停車格,以方便民眾消費
我們家附近的全聯門口,後來那兩格全部畫成紅線了.....(這好像也不太對),不過這或許是申請程序上最簡便的一個方法吧

所以車位規劃的適不適合 影響用路人的使用權益,政府做事效率及接受民眾反應的處理能力實在有待加強




FreeHand ZERO wrote:
下班後,想說去桃園市復興路上全聯買個食材回家烹調,全聯前有一格汽車停車格,但卻被停滿機車..... 正處無奈之際想說離開停別處剛好有位年輕媽媽準備牽車離開,想說正好告知她這是汽車停車格不能停機車,我就停在她車旁放下窗說:小姐,告訴妳一聲這是汽車停車格,以後別再停這了! 沒想到她口氣超兇的說你可以走開嗎? 我車要出去!! 這時我口氣也稍微提升說,我希望妳正視這問題,這裡是汽車停車格,妳影響汽車駕駛使用權益! 小姐回應:大家都這樣停有什麼問題嗎?你可以走開嗎??我女兒不舒服! 台灣人就是像你這樣,你這正義魔人!!! 聽到這我真的有點火了,我說:現在不檢舉妳是給妳台階下,難道要我檢舉才對嗎? 她又批哩啪拉的講一堆她孩子不舒服、台灣正義魔人你這樣... 結果有位裸上身大哥跑來說別吵啦~~ 然後開始移車讓那位媽媽出來,我想那就好來講個明白,將車快速往前靠邊停妥後下車,那位媽媽小姐就快速騎走⋯⋯⋯⋯
所以...到底....是台灣人出了什麼問題?還是我名符其實是正義魔人?


哈哈哈哈哈

勸告或警惕樓主欺善怕惡碰到8+9還敢嗎? 會住院好幾次的, 我說實在的, 你們真的被害妄想症, 當街敢動人的, 只有喝醉的, 阿呆, 還有精神病, 當街動人後果很嚴重你們知道嗎?

曾經有朋友的小弟, 真實的七頭仔, 吃藥吃到腦子壞掉, 當街就把噴子拿出來跟人家嗆, 結果你知道後果有多嚴重, 被抓進去了7個, 那個白癡小弟, 被開香堂......狠狠的修理了幾頓後再被抓去關, 全家都要跑路了, 賠安家費賠不完......為了一口氣, 全家跑路十年....

而且講白了, 也只是拿出來嚇唬嚇唬人, 了不起對空鳴槍, 不敢對人開, 又沒有深仇大恨, 需要當街槍殺人家? 拿出來風險都很大了, 更別說是開, 警察再不作為也不會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 警察不是塑膠擺設.....

別以為8+9還是角頭是阿呆還是笨蛋, 在街上動人後果很嚴重, 敢的一定是腦袋不清楚.
其實樓主跟本不需要跟他們告戒...
只要檢舉幾次罰了錢,比你的口頭告知有用多了。
其實大多數臺灣人是沒那麼一板一眼,沒礙著別人通常都是睜一眼閉一眼
當沒看見,沒被妨礙到不會沒事找氣受,這樣大家倒也相安無事;

這種”灰色地帶的默契”是基於將心比心的包容,只要別過分給人家一點方便
就別太斤斤計較;尤其在人多車多的台北市,碰上快遞或宅配什麼的違停擋在
前面,也不會發什麼脾氣亂按喇叭,可以繞就繞過去,要不稍等一下人下來了一定
會揮手致意並匆忙發車離開;人家是工作嘛不得已,別太誇張忍一下就算了!
我自己騎機車去便利店或買個便當,都有乖乖去找合法車格去停嗎?坦白講沒有,
人行道或騎樓找個不擋人的地方就停了,然後東西買好了就趕快閃!

我會為自己的違停行為感到正當嗎!?當然不會!有沒有被指教或檢舉過?印象中
幾乎沒有;大多數人各忙各的,沒被礙著不會那麼無聊一定要怎樣;

會讓大家都受不了的都是”連一點贊則都沒有”的,違停(法)白目到很誇張的,
打破了那個相安無事不礙著別人的界限,當然就活該被叭被檢舉了!

機車佔用汽車停車格當然也是”沒贊則”的那一種,坦白講在天龍國很少見,頂多
就是屁孩車硬插在兩車之間;我想台北市少見應該是不敢那麼白目,車位那麼多人
搶會那麼客氣不檢舉,甚至直接移開丟在一邊?敢停的都是合法重機;

其實在台灣有哪個違停的不知道自己違規,法都不顧了講理有用!?覺得有被礙著了
就去檢舉嘛,罰單吃幾張就乖了,何必去指教那種人還惹一肚子氣受,然後以後照樣
繼續違停霸佔停車格!?即使要指教也先把自己的車移開吧,至少先避開自己也違法
的囧境,這樣討拍支持的聲量會多一些!
之前去竹東
繞了幾圈找停車位
好不容易有了 卻有機車停進去中間
是電話門市 應該進去辦業務的

等了一下 行車記錄器確實照到
就準備檢舉了
那邊很難停車 車位太少
繞了一段時間才有
但根本沒必要說教
哈哈哈這種事情我只能跟你說,你遇到的只會更多,不會更少,沒辦法的事實
FreeHand ZERO wrote:
下班後,想說去桃園市...(恕刪)
你好囉嗦喔

我都直接檢舉才不用生悶氣...

樓主問: 我是正義魔人嗎?!

其實樓主自己就知道答案了 不是嗎?

你先問問你自己 "有沒有正義感" , 我想答案當然是 "有"
你再問問你自己 有沒有常常一天檢舉超過10件? 有沒有被警察關切過? 我想答案也應該是 "有"; 那這算不算有執念的"魔人"呢? 我想你問100個人大概有90個會說你是

那"正義"+"魔人" 不就是 "正義魔人" 樓主你當之無愧

相當部分的人是選擇性守法,包括我自己

道路的設計,標線的畫設,很多地方是存在著相當的歧見

所謂的守法與否,通常就是在看這種地方

無法說服人的法律,還願意遵守嗎?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再加上檢舉的因素,會更撕裂人民彼此的情感

各種名詞層出不窮

檢舉魔人,正義魔人,違規魔人.....

算了吧

有位子就停,沒位子就繼續找,這是最基礎的共識

目前的素養就是如此

想要更往上提升,得要先有應變快速的優良政府機關
應該改成機車停車格
可以讓更多人停
也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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