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觀念 : 內車道只要看到有後車接近就一定要讓路

herblee wrote:
您完全沒看法規, 法...(恕刪)



chienchenghung wrote:
不然
想要在內線車道(超車道)一直開 .
其實是可以的 !!
就是要有辦法不要堵塞到後方的行車狀況 !!


有這樣的條件不如去中線行駛,有何意義?
要在內線維持「真實最高速限」一直開而不影響超車道功能,不如去中線行駛。
鳳翎 wrote:
我po的圖就是高工局的內容
內側車道是超車車道
但也可以以最高速行駛

像我上面所說
當車流量大
且中外線道都低於100
那能不能持續以最高速限保持在內線
若不能
請提出交通規範


內線淺藍色車輛與中線後方淺藍色車輛需維持100M以上安全距離,才能不堵塞內線後方車輛超車。
再說,根本不知真實速度是否為最高速限,反而造成堵塞後方行車的違規,或者是已經超速了。
另外,當超越中線前方車輛無法及時維持內線後方車輛超車安全距離也是違規。

別老是說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實際上根本不知實際車速是多少。
鳳翎 wrote:




你要如何舉證 你是最高速限?
我就問你這一句就好!
用什麼舉證???
粉紅喵喵公主護衛長 wrote:
你要如何舉證 你是最...(恕刪)

限速都有+-10km/h的誤差
一台車輛在輪胎規格正確
且指針式無失準的狀況下
錶速大約比實際車速快5km/h左右
所以基本上假設這路段限速110
而車主開錶速110
實際車速大約會在105
仍屬於最高車速的合理誤差
重點是不要堵住內線車道後方車流
後方有快車就是禮讓
鳳翎 wrote:

限速都有+-10k...(恕刪)

水 很不錯 後方有快車 就是要禮讓!
我還以爲只有在大陸這種剛進入汽車社會不久的地方才會有高速龜理直氣壯的占用超車道。不要說西方或者日本等先進國家了,就算在馬來西亞開車,就算在超車道開到時速150km,後面有車快速接近時,超車道上的車都會很自覺的讓到中間車道,讓比自己更快的車輛先通行,因爲對方可能有急事需要趕路。
Hi派 wrote:
有這樣的條件不如去中線行駛,有何意義?
要在內線維持「真實最高速限」一直開而不影響超車道功能,不如去中線行駛。


法規允許的 !!

只要不堵塞行車 .
或是有跟上(咬住)前車 .
為何一定要去中線道行駛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8條第3款

三、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你繼續 !!
加油嘿 !!
chienchenghung wrote:
法規允許的 !!只要...(恕刪)


我看本貼樓主的意思是,只要超車道上的車輛以最高限速行駛,就算後方有車咬上來也無需讓道。我認爲大家吐槽的是這一點,而不是說不能長期在超車道上行駛吧?
對岸的Brian wrote:
我看本貼樓主的意思是...(恕刪)

我自己的看法是
大家卡在一點

法規 VS 道德
法規的確在內車道有2種車有路權
1:要超車的車輛
2:以最高速限行駛之車輛

以法規來說
車主讓車輛錶速保持在最高速限
就算實際車速略低最高速限
只要在10km/h誤差範圍內仍是合法
仍有路權待在內車道
(但不能堵住後方車流)

但你如果只是要在中線道超車
假設前車開90
你想開100(不想開到最高速限)
那轉入內車道就必須最高速限行駛
超越該車安全距離時
若你減速你就喪失路權
就必須切回中線

但就道德來說
你不知道後方來車是否趕時間
就算對方超速與否
人家搞不好真的有急事
所以讓後方快車先過
是一種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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