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局,這甚麼鳥標語?

麵左鈍 wrote:
只有樓主等"少數人"覺得不妥欸~~欠揍欠揍欠揍
...(恕刪)


你有沒有看過一部電影叫做《關鍵少數》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你超速 爽國庫這是...(恕刪)


最近也有看到這個標語,寫的也沒錯,政府就是這麼大辣辣的要用超速罰單填補財政缺口,因為這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有點神經的人都會發現今年警察花很多時間在拍超速,無論是出動頻率或出動人數,都是五年來最多,而且今年整個會計年度都將會是這個樣子

誰命令這些警察來當攝影師的?當然是行政院內政部交通部。

去年政府灑錢灑太多,今年要從人民身上回收,正義回收,合法回收。

1.請各位今年開車,務必隨時開著能提醒目前速限的軟硬體,道路速限變來變去,照相機警告牌四處加裝,警察到處都有,千萬不要超速。
2.不要以為晚上不會有移動式閃光照相,屏東里港最近已有台Vios被夜間移動式拍到屁股。

警察不但被政府逼的出來當搶匪,為了提高業績效率,警察已經開始選擇一些沒有固定測速的陷阱路段取締,例如下坡限速30公里的路段,然後晚上也沒時間去抓小偷了,警力再少也是要停在路邊當攝影師。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駕駛交通工具上路,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出車禍,不要出車禍,自然也就沒有甚麼車禍嚴重度可言。

乖乖遵守路權優先順序規範,哪怕對方在幹道開時速200,也撞不到你

乖乖遵守路權優先順序規範,哪怕你在支線開時速200,你也不會撞到主線的人車


好有道理,你不撞人 別人就撞不到你

所以你都只保強制險嗎?



我1X年前大學時, 就親眼目睹一位騎車的學長 在加油站排隊等加油 被冒失的四輪 急速撞斷腿. 後來還終身長短腳了.
(他家境並不富裕, 只能選擇健保給付 基本的打鋼釘治療. 如果肇事者有保第三人, 又或者他自己有保車主的醫療意外險 , 那才能理賠他健保不給付的進階醫療 才不會長短腳. 當時醫生也跟他說了, 用健保的療法 有7成機率會長短腳, 事後他也真的終身殘疾 長短腳了)


所以"你不違規" 別人就不會撞你?

別人違不違規 可不是你能控制的

你開救護車的, 這點道理你不懂?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你有沒有看過一部電影(恕刪)


阿湯哥的"關鍵報告"吧! "關鍵少數"是黑人因膚色被迫害的電影

你是黑人? 你跟其他台灣人不同膚色? 你不是黃種人?
Freshness wrote:
會發現今年警察花很多時間在拍超速

+1
沒有幽默感的人生.. 這人格側寫我就不說了
詐騙人民用的,被騙的就會開慢點,只是開罰機率不高,所以開快車超速的還是很多的。
感覺一堆人都不知道樓主是開救護車的....
馬路上什麼危險什麼安全,樓主應該會比我們更加清楚才對。

順便跟大家推薦手機去裝個測速提醒的app,一直盯著時速表不看路反而更危險哦
豬的老哥 wrote:
感覺一堆人都不知道樓(恕刪)

救護車執行公務也不能超速好嗎?
頂多速限上限行駛

救護車可以闖紅燈 可以走路肩 可以不受交通號誌限制, 但一樣法規規定不能超速

他如果是警察開警車, 抓違規才可超過上限行駛



https://news.tvbs.com.tw/entry/114170

民間救護車公司,平均1個月會接到10多件的超速罰單,透過申訴,很容易就能撤銷罰單,但這次卻出現例外。


救護車是不受交通號誌限制而已, 超不超速 是否撤單 要主管機關來評判. 並沒有直接賦予救護車超速的權利

如果有超速的權利 那根本不會開單, 更別說之後才申請撤單


補充:
(政府法規 跟執法不同調, 奇怪)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
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
路,時速不得超過三十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
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
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
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
,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
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既然救護車執行任務時 沒有車速限制, 那為什麼政府要寄送罰單? 還要事後才申請撤單

既然救護車執行任務時 沒有車速限制, 為什麼那判例是這種結果?

還是政府的救護車才不受超速限制? 民間的要?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