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狗的春天 wrote:
政府?大不了撒錢認賠(恕刪)
最好政府還能治三寶你以為還在中國阿~~? lol
MING510 wrote:
行人穿越道屢屢發生車輛撞死行人事件..
可見斑馬線燈號有全面檢討改進的必要..
綠燈時行人在穿越斑馬線時,絕對不能讓
與行人同方向的車輛有能左轉的燈號..
因全面禁止左轉,當行人穿越道紅燈時
[在行人禁止通行時,車輛才可以左轉通行]
也就是車輛及行人不能同時都可通行,現行
採行的燈號是致行人安全於不顧,有全面
改進燈號的空間..
燈號改進後如車輛[闖紅燈]致人於死者,以殺人罪起訴..
如此重判後,不怕公理喚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