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邏輯不好要說___Re : 摩托車闖國道囂張蛇行,導致連環車禍!!

8924132 wrote:
所以,機車騎士的行為(恕刪)


hmm~ 這就是一般人很難搞懂法律的地方
我會比較建議你真的熟讀法律和判例,其實並不會花太多時間
這樣的討論會比較有意義一點,不然你只會陷在自己的邏輯迴圈中
希望你別介意,但我猜你應該沒有上過大學以上的法律核心課程
這沒有什麼,因為每個人專長不同,也沒有什麼別的意思
當然如果法條好念,判例好讀的話,這世界上大概也不太需要律師和法官的存在

我僅是就目前的法條、判例與所看到的資訊來敘述。這也是基於正確的法律觀念是需要被維持與推廣的心態。所以,我說多數人一定會覺得這樣的敘述很奇怪,似乎好像不符合常理。不過從學法的角度來看,儘管樓主的對於騎士『實際』是否需要負擔車禍責任的部分有些武斷,但他的論述確實沒什麼問題,而我也只是認同該騎士對於那九台車子確實不需要負擔主要責任。除非1+1的司機能提出有效的舉證,證明他當下之所以無法將車停住全是該騎士所導致。很遺憾,儘管我也想從中嘗試利用各種不同的可能原因替該司機解釋,確實沒有辦法。騎士很有可能會需要負擔道義上的賠償責任,這個部分涉及法官主觀的判斷與過去判例的影響。

還是要再次強調,因為我知道很多人看文章只看頭尾,且對於法律的認知僅是以自己平常看到的為依據。這也是很多人為什麼看到判決出來後,會覺得法律不公。當然法律是否真的能實現公平這件事,其實已經屬於哲學層次,不同學派也有不同看法,我個人是沒什麼能力去討論。

而你之所以覺得有問題,個人推測只是可能對於樓主的標題『邏輯不好』與敘述語氣之不悅所導致。但其實打從一開始樓主的敘述就無關邏輯,只是一堆人看了標題和樓主說話的語氣,於是跳入樓主所謂的『邏輯』迴圈中,一群人努力戰邏輯,但打從一開始樓主在講的其實是法律上的認定罷了。

和邏輯一點關係也沒有!!
和邏輯一點關係也沒有!!
和邏輯一點關係也沒有!!

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弄清楚邏輯的定義和法律本意,就會知道上面有許多想嘗試證明自己邏輯是比樓主好的行為沒什麼意義,因為打從一開始就搞錯方向了。反而讓人覺得有趣
你不要廢話那麼多啦。反正兩輪騎上國道就是錯!台灣路況不是國外,不要整天在那邊吵路權!
季羅 wrote:
贊同樓主的論述......(恕刪)

這种一個車禍再"引發"另一個車禍很複雜,
除了多方蒐證舉證,如何說服法官才難哦!
這騎机車的由於自己違規理虧在先,先輸了一大截,想翻,加油唷
這就是著名的「蝴蝶效應」,這麼個奇怪的國道機車事故,然後最後結案是十台車的車禍。好,最後幾台就算是自己撞的,如果沒有之前的國道機車事故,他們會撞在一起嗎?或者可比喻路邊停車,不管有沒有違停,後面撞上來,兩者有沒有關聯?
daniel8904009 wrote:
就是那位1+1拖車駕駛該負責的,不信的去看後續追蹤的報導,是否如我所說那樣。
也別事故判決出來那裡喊司法已死
會死的只有被沒有注意前方車況的駕駛撞死的可憐用路人

當個懂得用邏輯來行使言論自由權的公民,很簡單的。

你這邏輯我也是醉了...甚麼是直接.間接責任你懂嗎?
譬如說兩台車在高速公路上競速.結果其中一台車失控車禍了.你猜法官會怎麼判?另一台車沒責任??我建議你去搜尋一下.要看事情始末.不是看結果.懂嗎?
daniel8904009 wrote:
後車撞前車,若不是前車蓄意緊急煞車意圖造成事故發生,否則幾乎都是後方車輛為肇事主因,多半以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前方車況來裁決。

針對「機車如果沒有騎上國道,就不會有後續追撞。」此理論的答辯
會這樣判斷是非的人,那是不是也可以解釋成,今天那台1+1沒有上路就不會發生事故

還是要說,今天警察不要攔他讓他繼續騎,大家也不會停下來導致追撞

直接這樣說好了
今天某些人父母如果不把你生下來,你是不是就不會在這裡講沒有邏輯的幹話?
(恕刪)

You can say that again!
不過個人淺見,表示方式其實不用到那麼尖銳,可以再婉轉一點,畢竟目的是要讓人了解事理,不是為了要找人吵架。

大多數沒保持車距的人,之所以沒保持車距,不太可能是因為覺得就算肇事也沒關係,而是明知有可能隨時發生緊急狀況,但卻主觀自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簡單說就是自認能掌控不可能掌控的條件,導致選擇用較危險的方式駕駛。

會有這樣的思考模式,主要原因可能出在太多人駕駛思考習慣都放在自身,思考的都是怎麼駕駛才能確保自己安全(這種思考模式頗危險,因為人很容易高估自己的能力),而不是思考怎麼駕駛才能避免可能造成別人危險。

個人就是採取後者的思考模式,不考慮本身駕駛技術到何種程度,而是考慮自己怎麼駕駛才會讓別人的風險降到最低,寧願晚10分鐘抵達目的地,也不為了早10分鐘抵達而害別人可能晚七天回家。
etlink wrote:
如果照這邏輯
轉彎車違規
機車撞上去也是個人閃不過而已嗎?

事情就看你要單看一個行為
還是整件事的始末

事故發生的原因很多
沒有單是誰的問題


單一地點不同事故是會考量前因後果的...

當然後面嚴重追撞是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主因

但本就不該出現在路上的機車還是有它該負的責任...

只是採信的斷點在哪問題...
在路上不管是大貨車,聯結車,公車,汽車,機車(紅,黃,白,綠)或是路權相關議題....等

真正的問題是在“人”.

道路設計規劃的“人”

使用道路的“人”.
wonderzero2 wrote:
把機車換成 貨物掉落,或是 豬 在國道堵塞 會不會發生同樣的事呢


同樣的道理.貨物掉落或是豬在國道堵塞就是肇事的因,才會有連環車禍的果
你是車禍當事人會跟掉落物品的駕駛索賠還是自己吞下去?
我還不知道事情的始末..

聽樓主講完..如果警察都已經在前方引導車輛了,還能怪到騎士要向他索賠,真的奇妙

如果真能這樣,我保桿想烤漆,聽警廣前面發生車禍,可以直接隨便找一台撞下去,然後跟前面事故車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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