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遇到飆車族你會怎麼做

kennyshiang wrote:
借分享高公局回覆圖片(恕刪)


請問如何證明自己開的是最高速限??
表速?
GPS速度?
還是個人表速或GPS有經過中央標準局檢驗過

官方說法只有中央標準局驗過才算

講明白一點就是我取一段距離說是5公分,比這段距離長就是大於5公分,我取的距離沒有用尺良過

所以就是個人自以為的最高速限是不準的,既然是不準,何來比自己快都超速說??
jokey10240 wrote:
所以就是個人自以為的最高速限是不準的,既然是不準,何來比自己快都超速說??

gps算是相對客觀的測速標準(至少比儀錶車速準確)
在高速公路同時看手機、車機導航、行車記錄器的gps車速,誤差都在1km/h以內
定速行駛的話幾乎是完全一致
所以如果已經開到gps 115~120km/h,還有車子從旁邊超過,那台車十之八九就是超速了
jokey10240 wrote:
請問如何證明自己開的(恕刪)


買個OBD2錶讀
出來的速度也挺準的(跟儀表出來的不同)

我上國道都是看這錶116上下游走
江山輩有才人出,一代新人葬舊人
樂觀樂觀 wrote:
如果你自己開120km(恕刪)

在中線的話我就依我時速走,讓他們超車就好
hughkk wrote:
gps算是相對客觀的(恕刪)


那也只是相對的,沒驗過就是不準,後車比你快也會說我依照GPS,前車沒在最高速限,為何不讓
靐龘 wrote:
買個OBD2錶讀出來(恕刪)


準是中央標準局驗過??
沒驗過都不準,不然內線龜速或超速車早就被檢舉
jokey10240 wrote:
那也只是相對的,沒驗過就是不準,後車比你快也會說我依照GPS,前車沒在最高速限,為何不讓

你講的沒錯
既然如此,如果大家車上的車速設備都沒經過標準局檢驗的話
後車同樣沒辦法證明自己沒有超速,為什麼要叫前車的讓?
hughkk wrote:
你講的沒錯既然如此,(恕刪)

照法規33條阿,不讓造成後面堵塞?

沒辦法證明自己最高速限行駛,又無法證明後車比你快就是超速,有什麼理由不讓造成堵塞?是自以為已經最高速限,不讓?
有事嗎??
jokey10240 wrote:
沒辦法證明自己最高速限行駛,又無法證明後車比你快就是超速,有什麼理由不讓造成堵塞?是自以為已經最高速限,不讓?

邏輯要清楚一點,大家車上的速度表都不是100%準確,後車同樣沒辦法證明前車是否未達最高速限,要讓什麼?
是自以為自己車上的時速錶最準?
hughkk wrote:
邏輯要清楚一點,大家(恕刪)

邏輯不清楚是你吧
無法證明自己最高速速限,自己又無法證明後車超速,那就回到最原始的後車比前車快,前車有什麼理由不讓?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既然無法證明自己為最高速限行駛,也無法證明後面是壓速或超速,自然就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二項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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