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道首例! 重新橋設「區間測速」 騎士:一定塞

vicence wrote:
喔,已閱!建議你回頭...(恕刪)


那位不用理他
他之前自己主動私訊我,
然後我拿一堆資料打臉他之後就開始崩潰跳針最後封鎖我…


路人39 wrote:
能50-60就不可能是巷弄?
你要反過來想, 為何巷弄不能50-60?(恕刪)






巷弄都是大道與路的中間,絕大部分都比較小。
大道寬30公尺以上,路14公尺以上,街7~14公尺,巷則是未7達公尺。

用路人的速度很大一部分取決於路寬,
所以為何很多國家在住宅區的道路寬都設計的比較小。

EX:(不含高速公路)
日本平均路寬6公尺 台灣平均路寬8.4公尺
日本車道寬很多不足3公尺 台灣設計3.5公尺

日本甚至在巷弄(小路)只劃2.6公尺車道。

目的就是利用理性車速限制(自由速率)來達到降低用路人速度。


當然路寬牽涉到人行道自行車道的設計。
vicence wrote:
喔,已閱!建議你回頭(恕刪)





不是我說的,是110樓他沒辦法輕鬆40定速騎,要不斷看著儀表板,然後一邊控制平衡。
對我來說40、60定速騎不是問題,至於看不看後照鏡,變換車道時候難道都不看嗎....
以及不變換車道為何要經常看後照鏡?難不成有笨蛋直接撞上?


1.別把事情搞混,我只是單純提出你說的用油耗去看會簡單許多,後續你拿"同里程"高速公路比這點本來就很怪了,同里程下即使在同樣車速下,高速公路油耗會比市區漂亮,這本來就是事實阿....重點是都市區一堆停停走走狀況,至於你說40、50不用停走嗎? 還是要阿,但問題是你停下來從0到60要耗費多少?跟你0到40又要耗費多少?這是一樣的?

2.我也沒說我支持區間,但我認為這條橋最大問題是"不會保持安全距離"、"不會打方向燈"、"不會確認後才變換車道",而這些跟道路設計完全無關的"事故行為",但問題來拉,這些政府都無法有效、立即解決,那就只能解決事故後的嚴重性。既然無法降低事故率,那就降低事故死亡率。這就是政府鴕鳥心態。

再來,是你一直強調道路設計是道路安全核心,堅信道路相關問題可以透過道路設計去改善。

所以才有後續的那麻煩把住宅區限速30改善到50阿,阿,不是道路設計很行?
而事實上國際都市區逐步將限速調整至30甚至20,是從根本上是完全無法透過道路設計防止任何意外發生,既然無法完全防止,那就至少降低碰撞後的傷亡層度,而用在都市住宅區,這也合情合理,因為多數時候是車輛與行人碰撞阿....這也是為何國際間都市住宅區限速越來越靠北低。除非有本事行人跟車輛完全不同高度(例如一個在地上,一個在地上),不然永遠都會發生意外,而意外後的傷亡又該怎辦撫平?

總結

我核心重點都是道路設計是輔助駕駛人,因為再好的駕駛都有可能發生意外,或者漏看眼,所以道路設計是輔助他、幫助他,但絕對不是協助、幫助甚至替那群智障駕駛"不保持安全距離、不打方向燈、不確認就變換車道"等無知行為擦屁股

我從頭到尾也沒否認道路設計,但我不認同"道路設計可以改變任何一切事故"這種神奇觀念。它沒有這麼神,遇到智障駕駛還是不堪一擊。

車種分流也好、車速分流也好,對我的看法而言,就現在台灣這種鳥不拉屎駕駛態度來說,只不過是讓事故目標從機車碰撞改為汽機車碰撞,從狹窄的機車道轉移到比較寬廣的汽車道,三寶不會因為在比較寬的道路上就不會發生三寶,而至於認為路寬就有多的閃避空間,我只想嗆,你他媽的最好也敢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事故後就直接變換車道!這不就是典型從前後事故變成水平事故,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透過緊急變換車道來閃躲方式,這不就是害別人嗎?
我就是遇到有人為了閃前面車輛而突然靠右邊,然後被靠的過來的機車也同樣靠右,依此類推,導致明明是閃內線車卻波及到已經在最外線車輛...如果最初那台車有保持安全距離,就不可能發生水平事故!憑啥小別車道要為了不是自己車道保留安全距離?!

而最後的最後,政府便宜行事不是一兩天的事情呀~你怎會有政府會有奮發圖強的樂觀想法?
以及,你要認清楚,所謂的政府是由人民選出一個大頭,這大頭指定一個他喜歡的人去安排做事情,換個角度想,今天政府會這樣,人民自己也要付出不少責任,而不是只會出張嘴巴說,政府怎麼辣麼爛!
你要看看多數人選出來的阿.......
你以為考進去的公務人員說改就改嗎?
你以為政府花錢找專業評估後就會真的按評估去走嗎?
你以為考進去後,辛苦從委任爬到薦任的組長、甚至一般主任有辣麼高的權限說怎樣就怎樣嗎?
還不是要乖乖聽那些多數人民選出來的大頭指派的辣個人?
jiahsien wrote:
不是我說的,是110

上面不是你說的~下面這個總是你說的了吧!!


有這麼廢嗎..........

阿塞車時候你不就要兩隻腳跨出來才能平衡?

直線七秒到底怎過的? 現在駕照有濫倒這樣? 直線七秒隨便考?
(恕刪)


去騎看看整個橋的摩托車都比你快0.5倍到1倍以上的速度的時候
只有你騎40還要一邊看時速表跟後面的摩托車快速逼近試試看

今天還遇到一個因為我騎40故意騎來我前面給我逼車還故意煞車的
只因為40太慢了擋住後面所有的摩托車
親自去試試看

順便講一下我平衡感沒多差以前常常騎野狼125跟fzr單輪騎

如果你比較厲害更好不然嘴砲只會讓人看不起
看海成花 wrote:
目的就是利用理性車速限制(自由速率)來達到降低用路人速度。
當然路寬牽涉到人行道自行車道的設計。

所以啦
前面有人說
同樣雙車道
機車道覺得窄
汽車道怎麼就沒人覺得窄?
若你覺得窄, 那請問你的機車是多寬?
若你覺得窄, 那請問你是想騎多快?
重新橋機車道原始速限40早就行之有年
又不是現在設區間才改成40
只是以前大家都違規沒在抓而已
現在開始抓了就哀哀叫
那就表示大家都是違規仔
否則當初橋開通設速限40怎麼不哀現在才在哀?才在喊不合理?
是速限不合理? 還是抓違規搶錢不合理?
若是後者就要大方承認自己是違規仔
然後請願政府把橋上的速限提高才是正解
這麼窄的車道, 大家技術都很好, 都可以騎60以上
我個人還能騎80以上呢
但那又問題來了
既然大家技術都很好, 怎麼還需要低頭看儀表板呢?
我前面也說過了
含著油門保持錶速50~55, 眼睛注意前方很難嗎?
我個人還可以隨時瞄後照鏡呢
jiahsien
然後無法理解asklin說被別人騎到前面然後惡意煞車後,怪的是限速不合哩,而不是去怪那個搞他的人?!
jiahsien
真心覺得腦子是不是有啥問題? 守法的要被違規搞?然後守法的還很贊同違規的?!?!
jiahsien wrote:
然後無法理解asklin說被別人騎到前面然後惡意煞車後,怪的是限速不合哩,而不是去怪那個搞他的人?!
真心覺得腦子是不是有啥問題? 守法的要被違規搞?然後守法的還很贊同違規的?!?!

所以我才常宣導後面有快車要讓道
別人要超速被拍是別人的事
台灣人就是這樣
我已經在最高速限了, 所以你要超我車你就是超速
然後就當路隊長
而且這種路隊長還很多, 一車要佔一條車道
搞得快車都要蛇行超來超去
別人看他車速慢又故意不讓道
就會找機會到他前面放到比他還慢, 讓他也嚐嚐被慢車故意擋道的滋味
我會麻煩他檢討自己為何要擋道, 也不是去怪那個惡搞他的
他不搞別人, 別人吃飽太閒來搞他?
阿伯跟阿媽覺得40速限很好騎, 年輕人40速限不會騎?
考照是哪裡出問題了?
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相關標誌牌面已經撤除,也請養工處開始相關工程規劃設計,包含安全性、經費來源及後續施作等,預計3至6個月可以完成。


鍾鳴時說,針對重新橋改善計畫,短期目標是調整機慢車行車空間及完善道路工程,包含已完成調整上橋段雙白線,設置引導標線跟標誌,引導自行車及慢車分流行駛;長期部分,會評估把分隔島改成雙白線,增加機慢車道行駛空間


總算是有懂問題在哪了...
裝了測速器就會塞
言下之意是???????
jiahsien wrote:
不是我說的,是110(恕刪)


講一堆歪理,我也實在懶得理會你
何必跟一個一竅不通的人解釋半天..
反正政府聽得懂,也改了
其他人聽得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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