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既然台灣的各式道路最高限速是 110km/hr何不要求所有機動車輛一律限速在 110km/hr? 就如同 Volvo 新車出廠限速在 180km/hr 一般。 ren1244 wrote:人難免會犯錯那就讓機器來降低人類犯錯的可能
一堆鍵盤車手你們也不是駕駛者,你怎麼知道人家有沒有能力反應?有開燈的話 至少能提前30.40公尺就看到前方有車了他還會飆成這樣或是無腦撞上去嗎再者,重機飆車撞死就長篇大論,阿每天一堆汽車飆車撞死人的怎麼就不說了還是那句老話 車輛都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車輛駕駛者的腦
688dale wrote:他騎的重機要價50萬以上 以一個在加油站打工的工讀生辦的到? 這不是家庭溺愛是什麼? 為什麼不行我還知道有加油站工讀生之前買H2後來買bmw汽車的雖然我還蠻不喜歡這傢伙的但是我並不會看低他
se3p wrote:為什麼不行我還知道有...(恕刪) 應該有家庭資助吧?如果是買的 以一個工讀生的薪水養得起? 如果我是她爸媽就算要資助 也會資助買車而不是重機讓他喪命!不過也有網友指出 重機是租的
workduck wrote:我有看到這說法,但是 我個人覺得 還是不一樣。查不到法律定義我可以接受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稱做違法、違規違反"刑法"--稱做 違法 因為刑法定義的....是犯"罪"例如..內亂罪、外患罪、妨害電腦使用罪等等,都是罪..所以才會說是刑法=犯罪我po的資料來源來自下方連結,你可以看看...犯罪、犯法、違法、觸法的不同?在什麼時候該用什麼詞?回文者資歷如下洪品毅 認證法律人# 法律相關證照109四等書記官 及格110高考律師 海商海洋組 及格110特考司法官 及格另外XD 我沒說下午五點必須開燈,只是針對你說違規違法不同....
小晨勃道尼 wrote:就算快速道路的車都沒...(恕刪) 在高速公路上前方車沒開車燈,就有可能發生追撞,所以在高速公路上前方車沒開車燈而後燈不亮導致的追撞,前方車其實是有50%的肇責。因為高速公路上是沒有路燈的,若大家的車速都是100公里,但前方車車速80公里,但是沒開燈就會造成追撞。我看過新聞案例1,20年前了。是前方車在高速公路內線開80公里,然後後車燈壞掉不亮,造成後車連環車禍,原因為後車時速110看到時前車時緊急煞車,然候後面的反應不及就撞上前車。重點是沒亮車尾燈的車就沒我事自己開走了。所以這個案例若限速80公里,計程車開80公里而後車超速60公里以上屬於危險駕駛,前方計程車幾乎無肇責。若計程車低於80公里就有肇責。當然未開車燈還要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