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惹怨 運將今提5建議:當檢舉達人要通過考試

kantinger wrote:
物流車跟小黃哪個威力大

不是啊~難道物流車違停不能檢舉?

可以的話,跟小黃被檢舉有啥關聯?

不要再鬼打牆了!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那要不要提供獎金啊 罰單的一成就好了 時薪隨便上千 有夠好賺
傲笑憐 wrote:
怎麼老是在糾結超商違停? 你也可以專門去檢舉這個啊~

還是說:因為國民黨會貪汙,所以民進黨貪汙也沒關係?

大概率是法盲又鄉愿吧?

他應該不知道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是啥意思

當然現在Google還來得及,就怕又懶又愛嘴
規畫汽機車格退出道路 : 規定車輛一律[先有停車位,才有車牌領]

落實人車分流 : 騎樓未供行人行走之單線道路段改設為單向道,並設置單側人行道,由里長與里民討論設置方向

設置僅供臨停上下客專區 : 公告上下客專區劃設標準,並由各區里長遴選汽車停車格改劃專區

記點制符合比例原則 : 專區之前人人平等

檢舉人要通過考試 : 開放持有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人員登記造冊,檢舉成案後會依罰單提成1%並計入營業所得內

檢舉時配戴識別證 : 黃色小客車或紅色車牌皆有資格檢舉,檢舉時需同時提供車內與車外行車錄影才可成案

計程車有多少輛,監督的就有多少位,這才是真正的 [ 草木皆兵 ]
傲笑憐 wrote:
不是啊~難道物流車違...(恕刪)


會嗎?

見過警察趕物流車或對物流車開單?
如果把檢舉小黃的力量挪些檢舉物流車用路會不會更安全?
fanle wrote:
規畫汽機車格退出道路...(恕刪)


不就一樣的問題?

開超商要不要有物流車停車位才能開?
fanle
這問題問我做啥,郭台銘的連署同意書又不是我簽的,貨車裝卸貨區設置連署同意書自然也不是我簽的,說過了去找房東跟里長
要考試這提議不錯啊
那如果通過考試的話
可以直接製單告發摟?
畢竟也通過了國家考試不是嗎?

各位職業違規人們
你們能接受嗎??
好記擔仔麵
看不出 是你的問題 不是我的
ysshieh
呵呵!如果是這樣,那當然是支持檢舉人納入考試取照,取得資格有相對應的權利最好。但如果重複的執法權需要那麼多人來做,反正交警的薪水是納稅人出的,那就大家來承擔沒差,人多好辦事![笑]
台灣鯛可以明目張膽違規了,正義魔人敗退。翻轉台灣鯛交通。

在台灣應學633黨,無為而治。
考試? 配戴證件?

然後呢

你是覺得檢舉達人有什麼事情不懂嗎?

還是你認為考試應該告訴檢舉達人不應該卯起來檢舉?

台灣本來就不該到處紅黃線的亂畫

現在科技本來就已經可以做到科技執法

就應該開放路邊合理的臨停車位

搭配多種費率就可以靈活調控跟開單

哪需要什麼檢舉達人

明明有需求,卻又視而不見,一股腦的通通禁止

然後逼大家違規,又衍生出檢舉達人的事情

通通都是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stoak wrote:
劉鴻樟表示,首先,在「道路使用權」方面,道路兩側往往停滿汽機車格,以至職業駕駛無法靠邊停靠,不得不違規並排停車載客,建議交通部規畫讓汽機車格退出道路。

這一點最棒了, 汽機車格退出道路, 以後上下計程車就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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