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台北市要嚴格取締【銀白鐵排氣管】

劍盾 wrote:
監理站有驗機車的哦我...(恕刪)


自己做錯事有甚麼好嫌的
http://hackintosh-haker.blogspot.com/
gmtmkm wrote:
這意思是說,你要驗過...(恕刪)


是防燙蓋不能夠超過那個溫度吧

要是管子不能超過那個溫度

一堆重車早就在那邊揮了

明明原廠就沒防燙蓋~還硬要人家生一塊
我喜歡研究車~
lingi567 wrote:
是防燙蓋不能夠超過那個溫度吧
要是管子不能超過那個溫度
一堆重車早就在那邊揮了
明明原廠就沒防燙蓋~還硬要人家生一塊
我個人的看法:
這些規定是為了避免民眾再度聚集成立「豪爽燙傷基金會」類似團體造成社會不安,
所以只要裸露部份不過標準溫度,就是合規定的。
如果你的排氣管外部溫度是在 60 度以內,那你的排氣管肯定有「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包覆型的,非單片形式的)。
殭屍翔 wrote:
有所謂的直接和間接

改裝翹管 直接噴到你的鼻孔
原場館 噴向地板 廢氣會慢慢飄上 間接飄到你鼻孔

這有何差別狂笑


喔...這樣喔!!那照你這種邏輯來看!!喝水早晚會變尿,吃飯終究會變屎!!
那怎麼不直接喝尿跟吃屎比較快,結果不是都一樣!!


要差別嗎?我跟你說好了!!哪天我騎在某位騎士的顏射管後面,我被他的廢棄一直朝臉噴,我的肺部因此吸入大量的CO2和硫化物,我可以到地方法院按鈴控告對方蓄意謀殺或意圖使人損傷!!你覺得控告會不會成立!?我為什麼不改道?
因為憲法保障我的身體有選擇自由移動的權益,旁人無從干涉!!


你那是什麼鳥邏輯!!
噴地上跟噴臉有什麼差?
您說噴地上反正都會飄到鼻子裡,
喔!!那若照你的邏輯,吃飯終究會變大便,那你怎麼不直接吃屎比較快!!
連這個你都要凹!!台灣怎麼還會有這種人......

再來,買重機不是怎樣,別人也管不著!!但是靠老爸的錢買的重機,有啥好炫燿的!!價尼厲害怎不會靠自己去討賺!!
若是靠自己光明正大辛苦賺錢買的重機,我很佩服!!還會給你拍拍手!!因為他有的是實力!!而且通常這種人也比較會
尊重別人!!不太會在路上騎著重機亂飆!!



髒話只我我會說嗎?哈!!搞不好您比我厲害多了!!
gmtmkm wrote:
這意思是說,你要驗過...(恕刪)


依照那天監理站人員所說.....
這條的解釋為~~ 你變更了與原廠送檢之照片不符合的排氣管~~
而 你只有在該車輛停產 的情況下 才能以同廠牌不同款式的物品來做應變更換~
如該車種尚未停產!! 你就不能更換與照片不符合之款式 的設備??
有點花@@~.......
不過能確定的是!! 山不轉~就路轉~~~警方之前已經在相關法條吃過悶虧
造成開出一堆罰單 卻都被申訴成功!!
所以就改變方向 他沒說你製造噪音~~也不跟你爭辯鈦皮燙不燙......
直接請你去驗車!! 沒驗過~~ 就是九百囉~~~
gmtmkm wrote:
依照 stevelee1203 所貼的來說,只要你的管子表面量的溫度低於 60 度,是可以不需防燙蓋...(恕刪)


NO. 不是這樣的喔
請再看一次. 要有防燙裝置. 那個測量溫度是指防燙裝置的溫度. 就算你的管是卡崩管溫度不會超過60度也是沒用.
也就是說你一定要有防燙蓋啦. 這樣了嗎.
台灣的法令還沒有先進到因為你是卡崩管. 本身不會燙就可以讓你不用防燙蓋.
不要對台灣的法條有太高的期待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那麼流行原廠管外型的改裝管了.



jason54785478:
依照日前 小弟被開了一張 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的罰單來說....
罰單上 是這樣寫的...........
"擅自變更機車原有之設備(排氣管)"{責另驗車}..............
小弟也是不爽...也是申訴.....也是沒過......
申訴被打回的緣由是.....請至監理站相關單位檢驗是否有裝設觸媒&防燙蓋..........
...(恕刪)


是的. 因為你的鈦管也是沒有防燙蓋. 問題就出在這裡.
如果你是有防燙蓋的. 就去申訴吧.
不過我都建議跳過申訴. 直接向法院提起異議.
因為第一關的申訴都是發回原開單單位覆核. 他開你的單. 你還跟他申訴? 會過才有鬼.


這樣大家應該多少有清楚一點台灣的法令.
管不是不能改. 但是沒防燙蓋的請自求多福.
那個人會改卡崩管或鈦管還在裝防燙蓋的? 本身就不會燙了. 但是沒有辦法.
條文白紙黑字就這樣寫的.
會開你第十六條是因為現在沒防燙蓋的沒有一個明確的條文可以開.
還是都用第十六條開. 後面他會加一個括弧(沒有防燙裝置)


jason54785478 wrote:
依照那天監理站人員所說.....
這條的解釋為~~ 你變更了與原廠送檢之照片不符合的排氣管~~
而 你只有在該車輛停產 的情況下 才能以同廠牌不同款式的物品來做應變更換~
...(恕刪)


大大你被監理站的驗車人員唬去了喔.
要是我會把條文印出來帶去給他看.
請看附件十五最下面的第四項第二款

我貼一小部份給你看.
排氣管 :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車身外殼 :
原機器腳踏車製造廠或機器腳踏車代理商宣告該車型外殼已停產者,
可更換同廠牌同型式系列外殼。

他說的停產才能以同廠排不同款式的物品來變更的是指車身外殼
排氣管只有上面兩條規定.
你看吧.
這就是台灣公務員的水準.
要是自己沒有熟讀法條. 就會發生這種事.
公務員永遠都是以對他或對政府有利的角度來解釋.
最後一句 :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台北/ Steve Lee
ewsoft wrote:
噴地上跟噴臉有什麼差...(恕刪)


屎毫無營養可言 所以屎不能吃
尿呢!?這就妙了 當你處在沒有可以喝的水份的環境
我相信你一定會喝尿XD

歡迎你到地方法院按鈴控告對方蓄意謀殺或意圖使人損傷


至於重車的排氣管呢!?
聽說在運到台灣的時候 進口商有幫重車裝防燙蓋
驗過後 就拆掉 賣給大家

因為台灣的法規就是排氣管一定要"防燙蓋"


小弟搞的防排氣管噴人
不過排氣熱度超燙 已經有吹凹的現象
所以先往上扳 在想想有啥好辦法~"~
排氣管要怎改都是你家的事 不過小弟最痛恨顏射管
最好立法直接將有改顏射管的車沒收!!!
至於重車的排氣管呢!?
聽說在運到台灣的時候 進口商有幫重車裝防燙蓋XD
驗過後 就拆掉 賣給大家
===================================
是聽誰說阿!?證據呢!?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阿!!不然大家也都來"聽說"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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