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對不起,GPS50?GPS65?皆非高管規則8所述『其車道之使用』權利,依設置規則85及86,為遵守的限制,而不是使用車道的權利!您沒有被法律授權去使用,反而是被法律限制車速?無路權為何可以行駛?
台灣平面道路內線是給左轉跟直走走的
你還在超車道喔?
你們兩位要鬧到哪時候才要罷休?
論文哥請提供"平面道路內線是超車道"的法規給我看看
或是給我"後車超速更多時前車沒有路權"的法規
你如果翻不出來你就打電話或是寫信去詢問
沒必要這樣在網路上瞎聊
台灣交通會亂有一部分也是瞎聊仔太多
瞎聊仔不論內容多奇葩多浮誇總是會有人挺
那些挺的人在路上就是交通亂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