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mama wrote:
又沒有累積很多未繳費的停車費可以供檢舉
把那些停車格當自家的一樣停好幾個月(恕刪)
Sammama wrote:
你們就繼續路過就檢舉
我一樣只檢舉我認為危害比較大的(恕刪)
Sammama wrote:
前提是不妨礙交通安全秩序
交通法也是以交通安全秩序為立阿(恕刪)
哈哈 檢舉大師 (又稱分身大師 在01開分身帳號回答同一討論串有紀錄可查)
你這麼會檢舉
連沒有違規可供檢舉的車都想去檢舉
你是為了滿足私慾還是為了正義阿????
上面所有的100%字句都是你自己說過的阿
那裏有捏照了
你以為去修改編輯文章之後
就可以不用認帳了嗎
別忘了網路上都是有備份的阿
大師您糊塗了嗎
哈哈 連沒有違規的車都想檢舉的檢舉大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