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兩段式左轉 列重大違規

alexpopo1688 wrote:
總算有法官開竅了...
不過通常2審時又會大風吹.....無事變有事....
原因在於..1審的法官通常資歷比較淺....
2、3審的法官通常資歷比較深....."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幾乎都是這些老法官判的.....
這位苦主想要完全脫身......很難......


新聞裡有提到"審結"
96年發生的,昨天審結
應該不是一審了...
米米與東東 wrote:
台灣機車多,這就是密度
且都市道路內線車道大多為禁行機車,所以說呢,機車只能行駛路邊及外側車道,以路邊較多
如果機車不以二段式左轉,必定需從路邊短距離變換車道到路口中央,因為內側為禁行機車道
所以不但影響交通順暢,還提高車禍機率
廢除禁行機車就沒這個問題,機車可以走內側的話,就在內側直接左轉就好了,不必從外側直接左轉。
pin54365 wrote:
正確判決不當左轉騎士...(恕刪)

這種侵犯直行車輛路權的撞法就算阿伯不騎車換開車一樣敗訴,
只是剛好是騎機車,正好落入機車比較危險的話術當中,
如果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話,阿伯早就靠內側準備左轉了,
也不必這樣矇著眼睛硬轉硬闖,
不過我也看過阿伯直接從路邊橫跨兩車道左轉,
這就很白目了,
但這個判決是正確的,跟阿伯駕駛的車輛老實說看不出有什麼關聯。
tansywen wrote:
如果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話,阿伯早就靠內側準備左轉了,也不必這樣矇著眼睛硬轉硬闖(恕刪)
常常會看見一些人從外側直接左轉,我都會在心裡想說,幹嘛不先騎到內側再左轉,反正已經違規了,何不挑個比較安全的方式呢?

話說回來,汽車從外側直接左轉,這個就比較少看到,因為內側無禁行汽車,所以可以很放心的走內側左轉,如果廢除禁行機車,相信從外側左轉的機車會少很多。

tansywen wrote:
如果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話,阿伯早就靠內側準備左轉了,

唯一的差別只是
在路口撞上還是提前幾百公尺被撞
pin54365 wrote:
唯一的差別只是
在路口撞上還是提前幾百公尺被撞


為什麼
chiayingcool wrote:
為什麼...(恕刪)

可能因為內側禁行機車...
這種人會認為反正他已經先違規了.... 出事他要付大多責任...
所以就想要給他撞下去....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chiayingcool wrote:
為什麼

不懂沒關係
只要確實遵守兩段式左轉
就可以
ataidx wrote:
可能因為內側禁行機車...
這種人會認為反正他已經先違規了.... 出事他要付大多責任...
所以就想要給他撞下去....


板大您前因後果沒看清楚

我會這樣問

是因為

tansywen板大先提到

tansywen wrote:
如果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話,阿伯早就靠內側準備左轉了,


但pin54365板大回應的內容是

pin54365 wrote:
唯一的差別只是
在路口撞上還是提前幾百公尺被撞


======================================================================

我不懂

市區速限才多少

難到依速限行駛機車會跟不上車流速度嗎!?

為什麼汽車從慢車道轉到禁行機慢車道然後左轉不會被撞

換成兩輪的就一定會被撞!?



pin54365 wrote:
不懂沒關係
只要...(恕刪)


我懂不懂不是重點

現在法規怎麼訂我就怎麼遵守

但您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這個前提之下

為啥阿伯靠內側準備左轉了

依然會在路口撞上或是提前幾百公尺被撞!?
pin54365 wrote:
唯一的差別只是在路口...(恕刪)

就只是變換車道而已就會撞上??
你不會開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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