頹廢自由 wrote:希望是經驗問題而不是...(恕刪) 路邊停車是經驗中的經驗問題....我拿到駕照的隔天就上高速公路從新竹開回台中,也是頻頻壓線,弟弟們說我開的跟烏龜一樣慢 (80+ km/h),後來大概天天開車開了一年多,路邊停車還是不順。直到一年之後我表哥好像跟我講了個轉彎的方向(我停車他指揮),突然間晃然大悟,現在路邊停車都是右耳貼牆等級的。(我表哥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些,因為他總是把他的車停在我們巷子的正中間....東部人車停不好藉口就是西部車太多...)
開車所謂的技術,大致分兩種..1.要有動態視力,反應神經快速及空間認知感強,不過這都是飆車中較常用的,所以是要靠天份才有優勢!2.比較實際一點就是載人的學問,簡單講就是讓被載的人感覺舒服又安全! 這可以慢慢壤養習慣!以下是小弟載家人或朋友時,所使用的個人化安全模式:一. 基本就是不急煞急衝,油門及煞車都要平順,不讓被載的人有點頭或貼背感,二 .不逞快逞威風,遇黃燈就提早準備煞車,若己在路口中央,也不突然加速通過! 穩穩開就好!三. 保持前車安全距離,如遇停紅燈時,不要前車動一步,自己就動一步,被載的人會變的很緊張!四. 轉彎時要提早減速,轉彎不要有硬拉跟側傾的感覺!五. 路況要熟悉! 或事先看好地圖, 否則開錯路,被載的人會降低對你的信任。六. 不邊開車邊講手機,也不轉頭跟被載的人聊天,也不邊聊天邊比手畫腳的!要聊天時,眼睛一樣注視前方,嘴巴動就好,否則一個不閃神,遇狀況緊急煞車,被載的人怕再聊下去會因此出車禍,反而不敢聊天。七.不要一直超速,超車讓自己以為很帥,被載的人只會保佑自己平安回家,沒空理你帥不帥!八. 音響不要開很大,被載的人會覺得很丟臉!九. 不要亂按喇叭,少引起糾紛,忍一時風平浪靜!十. 就算後方沒有來車,轉彎時方向燈都要打,這是一種習慣,也避免後方死角沒注意到的摩托車!上面這十條都是坐過別人的車,曾經都讓我感覺很不舒服的事!後來就被我用來提醒自己,避免犯同樣的錯!所以只要載家人或朋友,這十條我一定會堅持到底...,"載人"時,所謂的技術好,就是讓被載的人覺得安心舒服才對!自己開,安全第一,人不用比車兇,光是秏油那麼兇,就夠了!參考參考
yen0515 wrote:老實說 天份是真的...(恕刪) 我恰巧相反,因為我最常跑的是高速公路。所以一般道路反而會比較怕,尤其晚上最怕機車和腳踏車,有些他們的燈光不是很強,轉彎時真怕撞到機車與摩托車。腳踏車速度慢還好,機車跑得快,即使你打了右轉方向燈,他們還要從你右方過。有一次在上班時間,我大概打了 100 公尺(從這個路口開始打,到接近下個路口)才能切到路旁放人下車,因為機車實在太多了。
人生什麼事情都一樣, 技術差就是練而已. 高速公路是最好跑的路, 市區小巷才真正考驗技術. 不要說開七八次, 你開個七八百次保證就會順了. 路邊停車方法各人不一樣, 要憑感覺和經驗, 倒多就熟了. 駕訓班考牌那招不適合真正道路.另外, 請記住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是超車道, 請以速限標準+10 KM 行駛. 要慢慢開請到外側車道.
loser1028 wrote:暗陰陽,你那什麼錯誤...(恕刪)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略>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內側超車道是拿來超車, 你速限不拉到法定最高, 是超什麼車. 整天暗陰陽..沒水準.
loser1028 wrote:法定最高不是超出限速...(恕刪) 把條文貼給你看, 未逾十公里, 是看不懂哦. 中文看不懂, 電話總會打吧. 國道速限標準+10KM 是寬容值, 要不要打去國道局問看看. 來啦,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02)2909-4111. 硬要凹真可悲.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