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公然誣指,Ah-luba及mspeed還有版主應該公開向小弟道歉...

主訴文太長 .看不完

可以來個重點精簡版嗎

終於看完了,就這樣嗎,自己找了台階下,那阿魯巴大大要不要出來開個記者會.
ptt 待久了都會習慣直接找懶人包,我也希望可以出個精簡版!

不過我是挺阿魯巴大大的.....不知道這顏色對還是不對?

alexpopo1688 wrote:
話說小弟在2009/8/1號就在電信警察報案,不過因為是提告妨礙名譽的部分(屬於民事訴訟,如果告恐嚇就可受理)..所以電信警察在2009/8/5回函提醒需要由就近警察局報案才能受理,所以小弟本來預計8/8星期6去附近警察局報案...

妨害名譽是指哪個部分?
走路肩?右側超車?喜歡發表污衊重機騎士的言論?
哪一樣?說說看...
有理的話,我支持你告到底...

alexpopo1688 wrote:
可是...8/7放颱風假加上8/8水災..小弟老家也有災害發生,所以就沒有去警察局報案......一直忙到最近有空上一下M01...

去報個案只需要30分鐘,花不了你多少時間的啦...

alexpopo1688 wrote:
這段期間~~小弟也自我檢討自己的EQ好像也不夠~~容易受到挑釁而動怒~~嗯嗯~~想說就這樣算了吧~~哈~

你這會兒完全忘了過去幾年對重機騎士的挑釁與言語攻擊了嗎?

alexpopo1688 wrote:
附上電信警察回覆的信件~~

From: 刑事警察局 [mailto:CIB@email.cib.gov.tw]
Sent: Wednesday, August 05, 2009 12:01 PM
To: Undisclosed-Recipient:XXXXXXXXXX
Subject: 刑事局回覆民眾檢舉信箱,請 查照。
Importance: High

處理情形答覆:
先生/小姐您好,您所檢舉誹謗一案,因刑法妨害名譽罪係屬告訴乃論,您如欲採取法律程序追訴,請檢具相關具體資料(如電子郵件或網頁等資料),就近至警察機關或本局報案,俾利據以偵辦。

如果真的覺得受辱,
你可以把網頁儲存,
資料列印出來,
把你覺得不爽的言論圈出來,
並且把網址及網頁燒在光碟裡,
全部帶到警局報案,
然後就等著我們兩個人面對面了,
這樣還要人家教喔...?

alexpopo1688 wrote:
哈~~時間真的能讓人沉澱啊~~~XD

跟土石流一樣...
alexpopo1688 wrote:
嗯...原本想說算了...(恕刪)


法律本來就禁止路肩行駛,開放行駛是在特殊的情況下,是有限制的!你可以看看有沒有人認同你在開放路肩行駛時段用時速100km一路開到底這種行為是對的還是錯的!
wbj6740 wrote:
法律本來就禁止路肩行駛,開放行駛是在特殊的情況下,是有限制的!你可以看看有沒有人認同你在開放路肩行駛時段用時速100km一路開到底這種行為是對的還是錯的!

不要這樣子說啦,要多給他支持與鼓勵,
這樣他應該會提起勇氣,找到真正能夠提告的所在,
跟我討個公道啦...

不然一直找台階下,又沒有道歉的道德勇氣,
實在是........看了都難過呀.......
alexpopo1688 wrote:
嗯...
原本想說算了~~~在網路認真就輸了...

哈~~時間真的能讓人沉澱啊~~~XD

現在很忙,沒時間跑法院,

如果你很在乎道歉,那我先道歉........

現在真的很忙,請不要來告我........


Ah-luba wrote:
不要這樣子說啦,要多給他支持與鼓勵,
這樣他應該會提起勇氣,找到真正能夠提告的所在,
跟我討個公道啦...

公道大伙自有評斷,

請原諒我當個卒仔.......忙......

mspeed wrote:
現在很忙,沒時間出庭,

請原諒我當個卒仔.......

我是叫他來告我,又不是告你...

現在就看他有沒有乖乖聽話囉...
獅心王 wrote:
這申冤文實在是好長....(恕刪)


聽說摘要就是

樓主救災救的很累

所以就算了

看在樓主那麼努力去災區幫忙

我們就不要再追究了

此篇跟前面一樣恢復為喇賽區.

謝謝
台北/ Steve Lee
stevelee1203 wrote:
聽說摘要就是樓主救災...(恕刪)

他不是去救災,他是災民,他們只要坐在門口看別人幫忙挖土就好....

我才是下去救災的,結果救災回來被關禁閉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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