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 第43條1項3款

可憐的版主
要溫暖不成,反而被灑了一身尿.......

若是真想申訴,並不一定沒希望
請上"改裝協會"的網站
http://www.taspa.com.tw/
裏面有很多人有申訴成功的例子
可以去試試看

不過在此也奉勸大家,改裝並不犯法
(請翻法條,台灣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使用非原廠排氣管是違法的,不然副廠零件廠早就掛光光了)
但是改裝後會吵到別人、影響到別人的就是違法
大聲不一定快
很多安靜的改裝管比大炮管跑得更快.............
改過會很吵嗎???
如果很吵的話就絕對開得好。

rocky745288 wrote:

可以別把消音塞想的...(恕刪)


凡事講求科證據是沒錯
但是警察開單有些是人為認定的
難到警察開單排氣管翹管還要隨身攜帶量角器嗎
高於水平一兩度警察會去刁難嗎
噪音高於限定值一些警察會攔嗎
當然是人為可以明顯判定才會被開單
一堆路上排氣管破掉的舊車
警察也不會去抓他
乾脆就拍個照片上來讓大家看
不要一堆人在那裡講法條
說不定那隻排氣管的角度都可以當吹風機了

rocky745288 wrote:
很多進口管就算拔掉消音塞 噪音值還是遠低於台灣法規的規定

真的是這樣的話,前陣子台三線抓重機噪音的時候,怎麼有些改裝排氣管的都沒過呀?
測噪音是依照車子出廠原始驗車紀錄去做標準,並不是每台車噪音值都一樣!
不要改就不會有這些問題

不要改了遇到之後就又想找漏洞去逃避

這不是負責任的做法
小弟首先滿佩服樓主敢在這充滿正義的國度裡發這個問題~
樓上很多大大說的沒錯,把排氣管的消音器拔掉,製造噪音而去影響到他人,真的是罪該萬死
但是並不是改裝排氣管就應罪該萬死,什麼敢改就不要怕被抓等一些話
改裝排氣管不等於違法~依道路交通規則附件15第四項第二點 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表之規定
機器腳踏車的排氣管只要符合『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二項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就可以予以變更改裝,而且變更改裝後不用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只列為臨時檢驗項目。所以以後想要出來噹人的,請先把法規看熟再來

再來警察開給樓主的第43條第一項第三款『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告發之警察並沒有檢測之資格亦沒有取締噪音之權責,除非有經環保署訓練及格並
取得合格證書的環保稽查人員在現場依環保署92年1月13日修訂之CNS 5799 D3058
進行檢測後確定噪音標準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的規定,警察才可以開罰
所以請7樓那位先生麻煩看熟法規再來回文

當然本人也是極度討厭排氣管改得很大聲很吵的人,每次從旁邊騎很快經過都會嚇到我
而且也傷害到我耳朵~對我耳朵很不好~知道嗎~~~~~

最後,樓主請你摸者自己的良心說,你有沒有把排氣管的消音器拔掉????
當然也要附上證據,當然符合法規我可以大概教你怎樣申訴~
nick52jiang wrote:
凡事講求科證據是沒錯...(恕刪)

翹管部分已經有允許警察自我判斷
但噪音沒有!!!
你這種說法有很大的問題
照這樣警察只要不爽 就可以隨便冤枉人
說你超速就超速 闖紅燈就闖紅燈 不用證據只要嘴巴
那就天下大亂了
nick52jiang wrote:
"一堆路上排氣管破掉的舊車"

這本來就應該抓的好嗎?
16條就是針對此而設計的
結果該抓的不抓
警察的專業度算了吧
我的原廠管就是翹管 排氣口朝上 還有白鐵防燙蓋
常常被白癡警察攔下來說要開單
被我噹到不敢講話
法條都搞不清楚 還有資格開單
這大概是台灣才有的怪現象吧...
g80022 wrote:
真的是這樣的話,前陣...(恕刪)

重機還是大型重機?
那些管子沒過?
歐美管噪音會比較大這倒是真的
另外噪音量測 還要知道最大馬力值是在多少轉速
我相信在場檢測的人員 沒幾個會知道
詳細可以上ARTC網站查詢詳細量測方法
kb908028 wrote:
小弟首先滿佩服樓主敢...(恕刪)

終於有比較懂的人出現哩
不過大大有一點講錯
樓主是消音塞拔掉
不是消音器
消音器簡單說就是整個排氣管尾段

kb908028 wrote:
小弟首先滿佩服樓主敢...(恕刪)


謝謝你清楚的說明!
長知識了~~

rocky745288 wrote:
重機還是大型重機?

那些管子沒過?

歐美管噪音會比較大這倒是真的

另外噪音量測 還要知道最大馬力值是在多少轉速

我相信在場檢測的人員 沒幾個會知道

詳細可以上ARTC網站查詢詳細量測方法

大型重機囉...哪些管子不是重點,不管大型也好普通也好,
消音塞拔掉前後的分貝差多大,應該很清楚吧!
6千轉下去測就知道會不會過了,路邊會同監理人員就是這樣測!
ARTC是財團法人非政府機關,雖然政府認同他的驗車程序標準,
不過,依舊還是政府說了算!

捲捲~ wrote:
就要剛剛要回家的路上...(恕刪)


只能說~
假如不服的話~
向監理站或地方法院申訴或聲明異議吧~

假如警方有誤~那請樓主就不要更改當時的車體自行照相~
提出自己有利的證明~

但假如自知理虧~
還是煩請樓主改回來吧~
許多人還是想要充足的睡眠來面對隔日的應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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