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警察又在環北路左轉延平路路口抓機車未兩段式左轉

每個人在你眼中都是拿命趕路!
以這觀點為前提...
根本忽略外側車道的危險性...

你只照你的想法去看事物...
如果哪天開放了交通更安全...
你要為目前錯誤的政策負責嗎??



bulahe wrote:
我相信如果真的給機車...(恕刪)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bulahe wrote:
我想,你不是拿命摔車、拿命換罰單,
你只是拿命趕路換時間而已。
早點出門就不用騎那麼快了~

要騎多慢 ? 40km/h夠不夠慢?還是要比腳踏車慢才算慢?

你知不知道機車在最外線車道,要是騎太慢會被4輪汽車惡意鳴喇叭、還同車道逼車(台灣大車隊又是兇手之一)
bulahe wrote:
喜歡拿特例來說嘴,卻硬要忽略最平常的道路使用,

不是強詞奪理是啥??

我提出來的路口不是最平常的道路?
原來台一線不是一般道路.....

沒提出照片,一堆支持機車兩段式左轉的人,一副正義凜然的樣子;提出照片後,開始耍賴了是嗎?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台灣人愛抱怨說外國行車秩序好..停車秩序也好..殊不知道就是靠嚴格執法(講難聽點-很機車)高額罰款..在加上
汽車牌照數量管制..沒違規警察要如何抓你
bulahe wrote:
因為有禁行機車,降低了一些機車的速度,速度較低的狀況即使出問題也不會太嚴重。(恕刪)
這就是說,非禁行機車道干擾較多,所以車速較慢,那把機車限縮在干擾多的車道,不是更危險嗎?

話說回來,同樣是肉包鐵的紅牌可以上快速道路,照你的邏輯,速度越快危險性越高,那為何紅牌的平面死傷率遠高於快速道路?
一樣的左轉方式
為什麼換成機車就危險?
汽車就不會?
是因為換了位置換了腦袋
還是??


兩段真的是因為安全?
再一份台68跟74快速道路中的報告裡自己也提到說

此路段於興濱路口並未設置機車待轉區,因此兩段式左轉是否違規並不明確應進行改善。若可直接左轉,則內側車道之「禁行機車」標字應予以塗消。

過去國內為克服三車道以上快車道禁行機車所衍生之左轉問題,於平面道路規定機車兩段式左轉方式並劃設待轉區,未來應先檢視大型重型機車之定位(牽涉路權問題),若視同汽車則無須檢討,若視同一般機車需兩段式左轉,則待轉區之設置地點、面積大小、長寬分配…等需重新規範。

從上面這兩句看來
很明顯的是因應禁行機車而有兩段左轉

過去國內快速公路設計是以車輛為主,但是機車性能與汽車大不相同,騎士本身操控嫻熟度與技巧亦有很大的影響,因此轉彎半徑、超高等設計似乎有重新檢討之必要,目前檢討一處轉彎地點結果並無太大差異,但無法判斷適用於任何情況。

想問一下
機車不是車輛嗎...

以上資料來源自"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 線及台72線省道快速公路之行駛問題分析與安全評估"


還記得這篇嗎?部份路段禁行機車構想.有了初步反響

許多位交通單位的高級幕僚及研究交通實務的學界人士則認為,部分路段禁行機車,並不能完全有效的改善交通。
他們認為,市政府應該告訴民眾:禁行機車所騰出的路面,應該是用來改善公車,加速公車的營運,造福大眾。


結果事實上禁行機車後所騰出的路面是給汽車走得更順暢而已

機車被看做都市交通的洪水猛獸。幾千年前的大禹治洪,已懂得用疏導的方法,為什麼今天反而採用堵塞的方法?

三十年前機車就被當作洪水猛獸了
難怪現在一堆人也跟官一樣

二、建議型:機車是交通上的受歧視者,不應再加以限制。允許機車行駛的慢車道,先天就比快車道窄,數量卻兩倍半於快車;在狹窄的慢車道上,往往又有二分之一被停在路邊的快車所佔據;而且,公車、轎車、計程車都可以開到慢車道來,變成「快車可以搶慢車」的局面。

三十年前就被歧視了

他們希望:與其截阻機車,不如加速機車流量;全面禁止汽車停靠路邊,快車不可侵佔慢車路面!

請問開車的各位
你們敢舉手贊成全面禁止汽車路邊停靠嗎?

三、氣憤型:為什麼竟讓坐小汽車的人,來決定騎機車人們的命運!
這反映了市民最容易產生的一個誤解:路面清出來,是讓小汽車走的!


這應該不是誤解吧
是事實

騰出的路面,如果發現小汽車增加了,行駛加快了,那就是錯的政策決定。因為以運輸效率的眼光來看,小汽車佔路面面積較機車更大,更不經濟。

從現在看來
果然是錯的政策
明顯的就是汽車增加
行駛加快了
快速道路還源源不絕的一直蓋

第一、禁行機車後,要使機車騎士認為繞道的犧牲是值得的,甚至轉而吸引機車乘客搭乘公車,這必須建築在一個理想化的基礎上——辦好公車。

看得出來現在一點都是不理想化也不合理化


路邊一堆違規停車


請問各位
這樣有意義嗎?

今天只有我一台還好
倘若一次有二十台機車這樣
汽車駕駛的反應是什麼?
佔位置?擋路?
連跟上前車走都被按喇叭叫滾開

請注意
在法規上機車=汽車
所以就算機車在你前面
妳也沒有理由按人家喇叭要人家閃

汽車也都不尊重自己跟別人了
還有最大路權勒

更好笑的是
一堆人不懂還自以為
關公面前耍大刀喔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bulahe wrote:
這種瑕不掩瑜的好政策老是被你歪七扭八的解釋,
規矩點騎車吧,騎慢點,命是自己的,別拿命換時間卻又怪法令不好。

真是好政策啊!
不過這麼好的政策怎麼不汽車一起來享用?
怎麼都沒有先進國家要來效法保障機車騎士的安全?
難道只有台灣會考慮機車騎士的安全?
先進國家都棄機車騎士的安全於不顧?
還是又有人要說外國人都不騎機車的?
還是又在幻想外國人都不會違規的?
連台北市副市長都指示要重新研究檢討禁行機車道的必要性了,
還什麼"瑕不掩瑜的好政策"咧...

小海≧▽≦ wrote:
過去國內為克服三車道以上快車道禁行機車所衍生之左轉問題,於平面道路規定機車兩段式左轉方式並劃設待轉區

所以說我們的政府機關明明就知道兩段轉並不是安全措施,
只是為了轎車順暢而禁行機車而產生的配套。
但是為了讓民眾贊成這種不便的措施,只好對民眾宣稱
這種規劃是為了安全。
不過在兩種思維都存在,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於是出現了
三車道路口可以直接轉,兩車道卻要待轉的情況。

sendoffy wrote:
兩段式轉彎的原產地日本...(恕刪)


拿台灣的駕駛水準去跟日本比?

想要跟日本比,
先從基本的駕駛道德開始教起吧!!

前面有人講的很對,
機車要左轉的時候,
通常都是直接從慢車道橫越2個車道以上,
並不會先切到快車道再左轉,
這樣很容易造成事故,
換成是汽車也一樣!!

我覺得二段轉很好,
如果不想照法規走,
麻煩請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就不會有違規被抓的困擾!!

那為什麼同樣是經常出線跨越車道左右轉的交通工具,汽車可以繼續橫行,機車卻得兩段式或是改搭捷運勒?

強烈要求政府回收四輪路權
CrazyShark wrote:
拿台灣的駕駛水準去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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