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ahe wrote:你知道提倡廢除禁行機車跟廢除兩段式左轉就是只顧自己,不顧他人安危的行為嘛??...(恕刪) 您為何罵台北市政府? 承德路接近台北車站就是這種狀況, 5線道居然允許機器腳踏車做出這麼危險的動作, 完全不顧他人安危? 這下台北市政府應該要出面跟您好好報告了!
bulahe wrote:堅持提倡守法用路才是讓所有用路人有安全的用路環境。...(恕刪) 認同!四輪不應該酒駕撞死人!砂石車更應該小心駕車!警察更不應該酒駕開車導致同仁死亡!四輪不應該被拍到怕就叫政府移照相機!
RMFISH2 wrote:前幾天匯給你了 無錢啊連小車胎都沒錢換6台車都沒錢加油啊...(恕刪) 您自己去跟聖人交代, 不關我的事阿請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不管您開四輪以上汽車或是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亦或是一般機器腳踏車!共勉之
米咖 wrote:您自己去跟聖人交代, 不關我的事阿請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不管您開四輪以上汽車或是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亦或是一般機器腳踏車!共勉之 出售我的DC26A繳保護費希望不會一直被砍價也不要嫌我的DC26A輪胎都沒換過不然我就不賣了
bulahe wrote:你知道提倡廢除禁行機車跟廢除兩段式左轉就是只顧自己,不顧他人安危的行為嘛??你從來都不知道提倡違規是最危險的~~..(恕刪) 一樣只有兩個輪子,紅牌大型重機直接左轉就安全,因為他合法。可是換個牌子變成黃牌白牌就危險了,只因為他不合法。這個邏輯實在是太強了。而且人家也沒有提倡違規,而是提倡廢除禁行機車跟廢除兩段式左轉。而且也沒有人說爭取成功後就不能走外側也不能待轉。從以前到現在都是說:自認速度慢跟不上,或是還是認為外側比較安全,你就自己去走外側。跟的上車流就走內側。這個很難懂嘛?
bulahe wrote:是你挑魚釣,又不是我沒放。 依舊說不出道理...我整理這麼辛苦卻怪我刪掉...那自己完整重現啊!你.怕.什.麼?為什麼都不敢說呢?bulahe wrote:喔??是這樣啊??我有說過我幾年沒收過紅單了,我不得已在哪?? 聖人的意涵:聖人自己也會違法!鑽車(同車道超車)沒關係,只要不收到紅單就好!這樣解釋不知正不正確...如果不正確...請聖人開導一下為什麼你也會違規...您不是最不同意出門就會違規嗎?您自己不是100%不違規的嗎?請為自己的違規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