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擦撞了(內有影片)

車輛轉彎時禮讓直行車, 這是不變的規則,
不過車輛直行時, 也應禮讓 "轉彎中" 的車輛~

如果樓主右側的汽車, 是本來就佔在路口停車, 那樓主也無法靠右側待右轉.
另外, 樓主右側的汽車駛離約在5秒, 於是開始右轉, 在第8秒時,機車擦撞.
中間相隔2~3秒. 感覺上是機車硬是由右側要衝過去~

類似的情況我也有遇過, 車頭都彎一半了, 機車還能來A 到右前輪附近,
是我轉彎前有確認右側淨空無機車接近, 但是我沒持續注意右後側, 畢竟要轉移注意力到前方看有沒有行人或機車逆向過來~ 所以要右轉, 記得先切入右側,或慢車道.... 把機車擠開佔住慢車道來右轉.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viphone wrote:
第一天在台灣開車嗎?
台灣駕駛人特有的習慣
看到黃燈要衝
方向燈也是黃色的 所以也是衝

給騎車的人一個忠告
不是在比賽 等那幾秒鐘不會怎樣
硬要爭那幾秒鐘 爭的了命嗎?

大家記得砲機車妹
她肯定是看到了方向燈 硬要衝
搞不好本來做勢要慢下來 忽然改變心意往前衝...(恕刪)



就是有你這種方向燈打了就要逼大家煞車讓你跨越車道轉彎的駕駛!
­有種你左轉也這樣方向燈打了就要大家讓你左轉!看會不會被對向來­車撞!!!
自己壞習慣別牽拖"台灣駕駛人"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妳到底知不知道?
台灣最大失敗是產生閣下這種......
轉彎看照後鏡這是一定要的阿 而且車子沒怎樣不騎走不然咧??
版主扯了大謊,原來肇事前根本沒打方向燈!!

影片30秒處顯示過了馬路下車察看時才有警示燈的滴答聲。

本來還認為過了幾秒才追撞上來的女騎士看到方向燈應該有時間反應…

keii_soh wrote:
版主扯了大謊,原來肇...(恕刪)



這是不能說的秘密,我還在想怎們沒人出來捅這個
既然被砲那麼慘
容小弟再補1槍
樓主駛離肇事現場停至轉角時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二章55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無言~~ 不是方向燈打了就最大~ 要慢慢~你右邊還有個線道~ 像你這樣子彎~ 會撞死一堆人的~
你既然都放一台汽車過了~~為什麼不放過小棉羊...
看完影片加上你的自述~~我覺得是.....你的錯...
看完後真覺得台灣的交通是很有希望的,可是我每天在台北街頭來去時卻和大家討論的比例不符,
忠孝東路三段往西,右轉建國高架的車輛常佔據4線中的3線,大部分車主都不願意乖乖靠最外側,
樓主您目前可能交通規則忘光了或是駕駛經驗不足,
要右轉時請記得提前靠右邊,最好卡到機車都過不了的距離,您剛經歷的事情都不會發生,
如果您不願意靠邊,那就慢慢等,等到有人讓才轉過去,不然依您現在的駕駛方法,過一陣子又會再PO一次
“真倒楣!又被機車擦撞了”
相信只要您沒賠過大條的,您可能會不斷的繼續發生此類事件,
相信我,改變您的駕駛習慣,會比改變台灣廣大機車族容易,而且利人利己。
台灣加油

taiwan59362 wrote:
X咧!汽車是直行車機...(恕刪)

+1就是這樣 路上的汽車不論是轉彎
或是換車道大多不會讓直行的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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