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良 wrote:
右邊都是聯結車怎麼讓路
影片都都挑著看?沒有空間,時間可往外切?
SUPER良 wrote:
3565-LD至少有用他“個人”的”急速“往前開
“個人”的”急速“可成為擋救護車的理由?
那高速公路以後就不用限速,用“個人”的”急速“就可以了,
反正不會比救護車還快.
SUPER良 wrote:
最後突破重圍,怎麼不讓路,右邊都沒車,3565-LD”可能“想說救護車會超車,所以也不敢變換車道
又來一個要救護車自己找路切的.
乾脆改法律,遇到救護車,救護車自己會超車,所以不用讓道.
SUPER良 wrote:
個人覺得救護車把影片PO上網OK,但是公佈人家的車牌,不可取
不知哪裡不可取?敢擋還怕人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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