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生氣???誰家的車被踹倒了???


mdboy wrote:
...(恕刪)

看了Google的圖片
看得出來那邊是公寓,
那間雜貨店是在公寓的一樓
所以以下是假設1F店家跟貨車駕駛有關係

所以機車停在那邊並沒有錯,
因為馬路是屬於公家的,大家都可以停
如果店家要說1F前面是他們家的
如果是透天,按造建築法規,臨路要退縮3米半,要這總情形才會是他們家的
但是
他是屬於公寓,就算臨路退縮,也屬於公寓大加持分的
所以1F店家沒有這個權力去飛踢那台機車,而且又是暴力去對待,
有影響1F店家,如有妨礙1F店家進出障礙 就請那個駕駛人,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

現金不夠多 wrote:
建議能趕快撤影片就撤...(恕刪)


聽你這麼一分析好像真的有可能耶
不知道明天會不會看到xx火災的新聞
踹倒當下!!

那個女的太極推手真是四兩撥千斤,一般人可模仿不來 ...

真是臥虎藏龍高手 。。。
感覺貨車車主的憤怒似乎有違常理!

應該是長久以來的停車糾紛,造成這次的爆發!

或許同一台機車已經很多次停在店門口,貨車車主才會如此大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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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此帖很有機會登上電視新聞! 或許過兩天該地點還會形成另類觀光景點也說不定.............
ace2008 wrote:
是未徵收土地,但寬度應該不到一臺車,屬於整棟公寓住戶的,一般住豪宅大廈不會懂的)


是的 你提醒我了,原先的路應該是原地主的,但因為了通行所以被徵收部分土地區塊,不過應該尚有一公尺寬的私人土地(屬持份地)

這一塊地就不是公有馬路了,要停也是這棟樓層裡的人才可以停
如果該樓層默契給一樓停,那麼他人是不可置喙(也不能佔有停車)的

ps:我家(離大馬路白線)前的一公尺就是我家的私人土地


fastpass wrote:
嗯...就小弟的認識...(恕刪)


的確, 但只能說尊重每個人的發言權。 台灣的不成文習俗,不一定合法,但了解的人會順應去遵守。
公寓大廈一樓的房價特別貴,是有理由的, 其他樓層或出外人士,當然認為先佔先贏,因為沒多花上百萬去買一樓的經驗,也沒車庫門口或大門口被別車(汽車機車)檔住,連人都走不過的經驗,合法律但不合台灣民情。
所以才有買車要擁有車位的論調出現及要求政府擴建停車位需求的民意。 等到了車位多到你的車子前後左右100公尺都沒有車子想停時, 一樓的狀況就自然絕跡了~~~
講白的.貨車錯很大.除非他買房子是連旁邊的空地一起買.但很明顯不是.如果是的話他一定會圍起來

這種人不予置評

禿禿22 wrote:
的確, 但只能說尊重...(恕刪)


我是覺得..一樓會比較貴是因為它在一樓..(不用爬樓梯+他前庭院會比二樓以上空間還大)

大家久而久知會認為貴在前面可以停車..是因為不成文規定..

你在買房子..我想仲介或屋主會跟你說..有這個便利性..吸引你出高價去買..

不用爬樓梯跟前庭院比較大是"合理化"..

但如果可以停車..只是因為離你家比較近(靠近你家)..但並不代表是你家的..

還有警察不想管是因為"文化問題"..我想如果你站得住腳..你一定嗆"我們法院見"..

如果住一樓的人覺得自己不是佔便宜..是合理..
那應該採取法律..而不是只會罵別人亂停車並採取暴力行為...

家裡竟然是做生意的應該要"和氣生財"..這樣只會"惡性循環"..沒有客人會想要上門!!!
路霸問題吧
馬路是他家的
蘇貞昌及之前的縣長都無法解決
周鍚偉也無法解決
朱立倫也沒辦法的啦
警察每天都從那條巷子過
一堆路霸都沒看到???(開陷阱罰單就看的到)
po上網又如何,
不想動就不想動,我看沒一個官員敢處理吧(就是看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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