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食品路車禍實錄 -- 直擊

現在很多取暖文應該都會說是轉PO,免得取暖失敗被砲,就像大家很常用的 "我朋友" 怎樣怎樣...
回歸正題: 遠遠就看到了, 為何要硬碰硬? 是為了伸張正義嗎? 或許對方有錯,但撞上去有比較贏嗎?
硬要過+1,其實你可以超到對相的騎樓就不會撞到了,心臟不夠大顆就讓讓吧
我昨天也差點發生類似的車禍, 一個女騎士為了閃車, 直接騎進入快車道,
她突然進入快車道時, 和我距離不到半公尺, 我車速又比她快, 我緊急剎車時心想已準備要撞上去了,
好在差那一點點點點, 好在沒撞到, 那白目女騎士就揚長而去, 我想她八成不知道她剛才差點被撞飛.
真傻, 人家都已經佔滿線道了還要去它車頭擠真是腦子有問題

要擠要從它車尾過去啊

這樣不被撞也很難...
感謝機車騎士再一次的用生命來捍衛路權

我就住在那附近說,不過看起來應該不ˊ嚴重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這台機車是沒裝煞車嗎?
活著就應
該慢慢騎
死了就無法
好好享受人生

禮讓一下就好了嘛
自己去撞人家的車,無誤!!!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部摩托車是自己賺的還是版主的父母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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