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大車之前有疑似逼車行為,但我如果是大車又擁有本段行車紀錄資料,我會舉證本次事故無關.
所以哪怕有任何車輛逼車,沒發生事故或擦撞,您直接逼車回來或擋車等動作都會對自己不好,建議直接將行車紀錄器資訊報警或po網給網路上的大大們鞭打比較好.
我記得依毀謗罪有排外條款,意思是縮當有人行為可能會造成安全上顧慮或已經造成危害時,您可以公布對方造成危害的相片或影片,公布資料僅限當時相片與影片,可能有很清楚人頭相或車號等...但不得加註對方身分證字號或住家地址等資料,使大家可以對此人提高警覺離這人遠一點或把兇手找出來,這種公布相片或影片行為是不會觸犯毀謗罪等條文,您可以在超市或賣場常常看到類似相片或影片.
我個人也很討厭大車逼車,我的好方法是跟在它後方或側後方[拖車],待大車加速時將大車黑煙與牌照錄下,擷取單一畫面後向監理單位舉發[車牌與黑煙都必須看得到],監理單位會發文給大車要它將車輛回監理站驗車[不是回民間驗車單位喔],但有些車況不好大車通常會驗不過,哪怕花錢修車也驗不過,說明白一點是這類車子是不能去監理站驗車,我以前公司內也有幾台老車就是這樣必須立刻除役[被檢舉黑煙後驗不過,維修與調整費用太高].
我家小妞蛀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