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至於申訴
警察根本沒有在帕違規者申訴
因為證據明顯,不是用爛理由就可以申訴成功的!
+1+1+1+1+1
在3個分局轄區檢舉了兩年
除了檔案沒傳好會打電話來要補影片
根本沒有跟我說過違規的申訴我的案件
因為罪證確鑿 違規事實明確分局才開單的
跟檢舉人根本無關
交通志工 wrote:
警察才不會為了 不認識的違規駕駛 冒著瀆職沒退休金的風險!
不但不會 而且承辦員警還不爽只能開臨停條款罰太少
希望盡量多多提供車頭駕駛離座的證據
開1200的罰單(尚未提升2400之前)
那些智障的駕駛才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