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好人膽大,市區未標明時速限制的雙線慢車道,時速為40公里


養樂多殺手 wrote:
請問你哪隻眼睛看到...(恕刪)



真的...明明只有原po跟這個假真理的認為凌志是合理的,

然後再一直跳針說自己沒有錯,

奇怪了耶!

覺得自己沒錯就好,覺得凌志違規就檢舉啊!

為什麼要得到大家的認同?

現在得不到大家的認同,怎麼了?

小小心靈受創了?!


原po就是那種..反正我沒違規,[就算開時速10也沒人治的了我!]

然後被超車了,就說別人超速,該死! (也不知道怎麼證明別人超速的,用看的?用感覺的?)

然後被剪線了,就說別人從慢車道開過來,剪自己快車道的線!(不從右邊車道超,難道要從你頭上飛過去嗎?)

一副我開在這線道,路權就是我的,誰都不能在面前規違的天王老子性格!(跟我答yes or no 就好)


還好我不住屏東,不然遇上原po一定閃遠遠,因為可能開在前面煞車踩太急就會被追撞!



真理之手 wrote:
就算今天兩線道可以...(恕刪)


你應該沒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我在po個它引言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

看來你還是沒看懂他人要轉達的意思,兩車道就退到右側外車道,

三、四線以上,會有人這麼笨要轉彎前,還退到第三第四線道?

承上,三四線道以上,市區通常內線兩線跟外線兩線會有分隔島,你說的那狀況應該不太會發生。

就跟台中的臺灣大道類似,這~你懂了嗎?


(另外,上路1X年,真的還好,上路2X年以上,在這板留言的也不少)


最後,在這版裡的留言,絕大部份的人,也沒有說凌志車主做得對,我看到的大部份是在車速跟內外線作討論。
不曉得為何,你會歸類不挺原po,就是挺凌志。這樣理解挺怪的!
可憐的樓主 被嚇到了

勸你為了你的家人朋友 還是不要開車好了

免得那天在車上嚇到失禁 影響行車安全

想必樓主一定是全世界最守法的人

速限多少就開多少 完全不會違規

國家就是需要你這樣守法的好國民 好駕駛

不過你一開始臨停時車輛沒有停在白線內 佔到機車道了

如果有機車族膽子跟你一樣大 一定也會嚇到
奇怪,上網討拍的意義是??
不爽檢舉阿

讓對方知道教訓很好啊,講白一點
搞不好對方看到罰單的價錢還不削繳哩,多插幾個路隊長被檢舉,累積多點再來一次繳。

又不是重大刑事或事故案,爭這個有意思?
就算他全錯你全對又如何?
他有錢繳罰單阿,你氣到整天睡不好誰吃虧?

還好是屏東優閒的地方,上來台北試試看,保證你可以撿舉到手軟

oneway6573 wrote:
真的...明明只有原...(恕刪)

所以 他有違規嗎

當你遇到慢車 超車出意外

你要跟員警說 是他慢車害你出意外嗎

那些自以為開的快 就想超車就超

就不是你說的天王級駕駛

一堆天王級駕駛都說慢車自找 不要怪人

嗯在市區開快車是一件這麼得意的事情啊

Lexus跨雙白,檢舉應該會成案

同向兩車道,未劃分快慢車道,若無另設速限標誌,應該就是50

車多的巿區,腳踏車要比汽車快,很容易

真理之手 wrote:
所以 他有違規嗎當...(恕刪)


就去檢舉啊!因為他壞死了..

原po沒違規啊!所以他炮旁邊超速的!

我也沒違規啊!所以我炮原po玻璃心!

這樣也討拍??




真理之手 wrote:
所以 他有違規嗎當...(恕刪)


今天凌志違規了,就是罰單嘛!

你還想凌志怎麼樣?想判他無期徒刑還是死刑?

人家有錢繳罰單,甘心受罰,你就去檢舉嘛!!


原po被超車,這樣就被嚇到?

我看是被品牌嚇到,不然不爽就撞上去嘛!

就賠錢而已啊!是不是這樣就可以平息心裡的不滿?


今天如果把凌志換成是一台小發財,

原po的標題會不會是...[車爛人膽大]

內文:[一台小發財也敢剪我線? 沒撞到你是林北技術好? ]




xiung wrote:
可憐的樓主 被嚇...(恕刪)



如果影片一開始那台白色機車是樓主騎的,

那樓主就得炮自己了!


話說回來,那台白色機車的膽子如果跟樓主的一樣大,

那應該是嚇到褲底一大包了喔!

wetty wrote:
Lexus跨雙白,...(恕刪)



在車多的市區,腳踏車比汽車快確實不難!

但是樓主說他的時速40, 腳踏車不就比40還快?

不要跟我說腳踏車騎40不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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