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前文一直沒就看起來忽左忽右的情況解釋清楚,變燈後其實一開始就打了左轉燈想切換車道這時車頭有偏左過預備切換,但發現後方有來車以為他要超車所以犯了三寶錯猶豫不決定在兩條車道上不敢衝,等確認他沒上來才切換(我真的不是故意忽左忽右的....)
台灣路上是很險惡的,可是還有一些規則在。再怎麼惡劣的人,沒事也不會去逼你的車,不然,那些人永遠都到不了目的地了。我也不是道德魔人,我也不可能永遠遵守交通規則。可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如果我自知之前有嚇到人家,就算他來挑釁,也要低聲下氣的跟他抱歉,誰叫我自己不對?三寶,只是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人家的困擾而已?所以,三寶永遠是三寶,除非,那天被嚴重的教訓了,也許會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