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ds90 wrote:無限期不支持重機上...(恕刪) 很抱歉...這點您說的限速80km...重機都超速...這點我認同...但您是否有看過您表速90時也是有汽車從旁邊呼嘯而過...我有...小弟是騎國慘黃牌...在您說的路段...表速90...甚至100...也是有汽車直接呼嘯而過(而且是快速...)會超速的人就是會超速...所以跟重機沒關係...不用拿重機會超速來限制...快速道路(市民高架...環河快)也一堆超速...更別提64 65 61那些了...不是在比爛...而是違規在於人...跟交通工具無關...你覺得他們怎麼可以違法...麻煩就檢舉...快速道路塞車鑽車是合法的這是政府說合法的...只是不宣傳...所以沒什麼人知道...下次看到重機"塞車時"在"快速道路"鑽車...請勿再大驚小怪...感恩...
cx3500b wrote:華人因受儒家思想影響 所以容易抗拒新的事物 卻懶得改變原來舊有的惡習 儒家思想的哪句話哪一條有你說的"抗拒新事物"?胡扯一通,隨便扣帽子,就算你原來說的不無道理,結果也只剩下垃圾。
cx3500b wrote:保持安全距離 與期待修法...(恕刪) 台灣的國道,我保持正確的安全距離,很快就會被其它車插進來。另外安全距離是指自己的車與前車的距離。重機在國道雷殘斜向滑行時,隔壁車道的車即便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也沒用,因為這枚比雄三還難防的飛彈是從隔壁車道來的。除非開車時跟隔壁車道的車也有保持安全距離。但是台灣的國道有辦法這樣開嗎?
真的好好笑哦 wrote:今天早上在一條不算...(恕刪) 這種很可惡...所以你要去針對"這個可惡的重機騎士"來檢舉...而不是所有的重機騎士都是一個樣!如果今天是汽車幹這種事...也是要針對"這個可惡的汽車駕駛"來檢舉...而不是所有的汽車駕駛都是一個樣!我這樣說應該沒錯吧!
整理下本版目前為止提議修法廢除應注意未注意條款的不知下列有無要上國道的重機騎士? 一起來支持廢除吧=======================================Go car -人被撞死了,不要以應注意而未注意來審判咖灰加奶 -再加一條:3.人被撞死了 因他造成的財損 家屬還是要賠償常看到兩輪造成的車禍 卻因為掛了 四輪只能自認倒楣acelucifer -我只希望 前方重機萬一事故後 後方來車不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黃金條款ez111111 -國外已開放的國家他們可沒有 " 應注意而未注意 " 法條想上國道請先簽下放棄同意書同時還要加保保險vonyi -台灣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法條外國沒有rukawa768815 -結果還配法官判應注意未注意賠了三萬多,扯不扯sadima69 -要上高速可以~~先把 應注意未注意 刪掉再說吧法客 - 在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聖旨廢除前吳小胖1229 -如果鬼島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鬼島沒有恐龍法官的話dennis10 - 再來個應注意未注意,後面倒楣的,下半輩子就毀了。LIKE-SEIKO - 別想的太美好 台灣的 歪理天條 該注意而未注意arthurlife - 島法律始終有應注意未注意的帝王條款霧裡來看花 - 再來個應注意未注意,
我其實支持重機上國道,至少先試辦,甚至可以跑8,90公里的白牌125為何不乾脆也開放呢?每次這議題都引起兩派爭論,重機族群認為大家剝奪其路權,另一派認為太危險,鬼島法律始終有應注意未注意的帝王條款,深怕犯上過世致死的罪。其來有自,在路上看到的重機,很少是速度慢的,憑藉機車的體積和超越汽車的加速度瞬間移動,開放的快速道也從未看過重機不頻繁超車的,永遠不希望前方有車一樣,即便從兩車間不到半個車身的寬度也要超,卻從不認為自己是鑽?要路權時說自己等同小型車,要速度時變成小機車。平面道路也常遇到重機快速超車,剪線甚至近距離快速從旁通過,造成大家的壓迫感和危險的感覺,如今一堆人反對,再來說大家對重機歧視、不公,為何不說說這氛圍如何造成?不該是有吵有糖吃或大聲就贏吧?!三讀通過的爛法不在少數,別只選擇性的要求執行。以上我相信是多數人的心聲,大家會反對不是沒理由更不是別人造成的,能瞬間位移加速又不太受空間侷限的車種只有重機,大家自然審視更多,反求諸己吧!但是至少開放讓大家看看重機到底是在秀下限還是真的值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