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哲啊 wrote:看到後照鏡這種開超過速限的人我都是先讓再說等等出事被牽連...(恕刪) 我在高速公路都是以GPS118定速(表速124)若是這種速度還能讓你發現後面有車快速向你逼近中絕對不可輕舉妄動不然你很可能真的會出事因為他的速度一定在GPS150以上
lovejerry999 wrote:http://www...(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924928&p=1#61679571這是警察最新解釋函:小客車A車以最高速限全程行駛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於某時某分,後方有更高速之車輛逼近,A車未切至中線車道禮讓後方更高速車輛超車,而是繼續以最高速限持續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請問A車該行為是否屬違規行為?另,貴局是否會依法開單舉發?感謝回答-----下面是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在2016年9月14日的原文回答:-----您於105年9月12日於本局民意論壇詢及「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行駛相關問題」一案,經責請交通科為您答復如下:一、有關禮讓超速車超速行駛內側車道一節說明如下:如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發現後方有更高速之車輛逼近,相關法令雖未規定須禮讓後車,且可繼續行駛內側車道,但為發揮高速公路使用之效率及維護您自身行車安全,建議您於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在安全的情況下駛回中線(中內)車道;如用路人以迫近、逼近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而超過最高速限行駛內側道,本局將依法取締,以維用路人之安全。二、以上資訊供您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可逕與本局承辦人交通科警務正黃秋峰連絡,連絡電話02-29094111轉2199,對於您關心交通警政,謹致謝忱,並感謝您的留言。-----
奇怪~~既然不堵車,你幹嘛一定要行駛內車道???? 如果外車道都有車,人家只能利用內車道超車.....貼條文證明你合法,但是不代表你合乎規矩.....你就到中線就好啦~~~~在內側定速最討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