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跑理賠上限" 合不合理呢 ?

W212E200 wrote:
你的算法有問題吧,折...(恕刪)

法官說了算。
jackgn3333 wrote:

Youshouldreborn wrote:
沒有人想花錢買保險...(恕刪)

這個大哥熄熄火,
我覺得你鑽牛角尖了,
這個議題偏到詐騙確實有點歪樓了。
大哥有一點說對了,
事實上,台灣人命確實不值錢,
因為台灣法官採務實主義。
不要說超跑維修賠個幾百萬,
一般進口車維修個五十萬,
都不會質疑,
但你骨折一般都在二十萬內,
這些東西你去看法院判例就可以知道了。

不知你有沒有查過法...(恕刪)


是有些激動,原因是,當整體系統/制度有問題,是要看問題出在哪,對症下藥總是聽過的吧,而不是把系統/制度打掉,就沒事,除非是爛到根,但是,所談的議題不是。

首先,以保險公司的營利做出發點就已經是離譜。

真的有人相信,世界上有企業是做功德? 還是反商已經成為深不可拔的觀念?

要規範的是企業的營運與獲利是否合法,居然把企業營利當成反常,難怪黑心商品與詐騙橫行。

就算是收入龐大,難道沒有支出? 別的不說,保戶爽爽的到原廠修車? 誰付錢? 錢收不回來,上法院打官司,是誰去? 若是強制執行,又是誰要負責完成?

這些只是一些隨便就知道的成本,難道不是保險公司付? 保險公司只是在賭機率,若是沒有事故,保費就賺到,打點折扣,若是,一次出險,光是車體險,可能就是當年保費的好幾倍。

我不是要為保險公司護航,但是這是基本常識,任何企業都是如此,只有收入,沒有支出?

所以,原始的出發就是離譜。

第二,有關超跑或是其他事故肇責判決: 這是司法制度的品質問題,涵蓋所有事故處理與判決,包含重機上國道的事故。

該要求及監督的是法官的素質與判決基礎,例如,漸漸有配合路權、法規以及前後因果的關係,也慢慢沒有死者為大的觀念。但是民事訴訟則是另一方面。

主要的癥結在法院判決的落後,沒能把肇責公平及科學方式釐清與判決,若不把焦點針對問題,反而在保險上打轉,那麼不是更大的混亂?

最後談到您舉的例子,例如,骨折賠償,相信是當作人命不值錢的範例。但原因在哪,想過嗎? 只是恐龍法官?

光看看01的貼文,有多少鄉民是這種心態,那就是,別人要求賠償,例如隔壁樓的追尾都是太高,鄉民們出盡各種主義,幫助肇事者減輕責任。

換個案例,當變成受害者,鄉民又出盡各種主義,幫忙多要點,啥麼以刑逼民都來了。

鄉民們自己有沒有一個中心思想,或是一致的主張?

答案是,沒有。


只有立場。

當是受害者,就覺得賠償少。

當是肇事者,就覺得一切不合理。

法官或法院是順應鄉民,採中間保守路線。

台灣人命賤,提過好幾次,是百姓自己不尊重自己與他人的生命。

回到超跑,其實問題與非超跑都是一樣,若是法院的素質提升,就會減少隨意的都有肇責的判決。但是,從鄉民的反應來看,即便是確實有責任,也多數是硬拗沒責任,這從很多案例都看出。

所以,所謂的無辜賠償,多數是不成立,是惡劣開車習慣,或無視安全與法規的出事之後的說詞。

再者,沒有強制車體險,這是政府的嚴重失職,若是有車體險,超跑或不是超跑,相對都不是大問題。

結論就是,沒有完整保險才是所有問題的主因之一,本末倒置的檢討保險公司營利或是更加減少保險,是把頭埋在沙中,製造更多問題,更多無謂成本,更加凡事不用負責,出事再來灰就好。

台灣沒有本錢在這種浪費無形成本上打轉了。

我一點都不想買保險,但尤其在台灣,不買保險,就是準備被殺被敲被砍,看沒責任的肇事人嘴臉。


前面太多沒看

小弟覺得,只要改一下現在的賠償方式就可以避免掉很多人賠償不起的狀況了

沒記錯的話現在的車禍財損是看雙方的肇事責任後互相賠償
A財損100萬,肇事責任8成, B財損10萬,肇事責任2成
A要賠B8萬,但是B卻要賠A20萬

我們是不是可以改成先把肇事責任相減之後在來賠償?
比方說80%-20%之後A要負擔60%,賠給B6萬,B則不用負擔賠償
雙方50%對50%的話就是不用互相賠償之類的

這樣至少可以保護受害者(台灣的肇事判定很少為單方過失,所以肇事責任比較少的算受害者)
至於加害者的話那就該賠多少就賠多少了
chang2520 wrote:
前面太多沒看
小弟覺得,只要改一下現在的賠償方式就可以避免掉很多人賠償不起的狀況了
沒記錯的話現在的車禍財損是看雙方的肇事責任後互相賠償
A財損100萬,肇事責任8成, B財損10萬,肇事責任2成
A要賠B8萬,但是B卻要賠A20萬
我們是不是可以改成先把肇事責任相減之後在來賠償?
比方說80%-20%之後A要負擔60%,賠給B6萬,B則不用負擔賠償
雙方50%對50%的話就是不用互相賠償之類的
這樣至少可以保護受害者(台灣的肇事判定很少為單方過失,所以肇事責任比較少的算受害者)
至於加害者的話那就該賠多少就賠多少了

沒錯 這也是一個方法 ~

這樣就不會有我前面所舉的惡意詐騙的例子

比方說你紅線違停 (雖然違停有錯)

超跑有刮痕想烤漆 但是又想省點錢 故意去撞你 你要付三成


jackgn3333 wrote:
舉例來說,車禍骨折,法官通常判20萬內,
但是超跑隨便修都超過百萬!
請問車禍被撞,
你會選車壞,還是骨折?...(恕刪)


我也不懂你這個比較方式
他有不同嗎?
骨折的恢復
包括醫療、看護、休養等合理費用如果花了20萬
賠付20萬不對嗎?
如果骨折是因為這台恢復需要100萬的超跑同一事故
所以20萬的骨折就應該要求100萬賠償?

今天問題是你所造成的對方損失
所以跟選骨折或財損有意義嗎?

------------------------------------------------------

應注意未注意確實是有問題
但是其實沒有那麼大的問題
真的問題在於人
我當時會選擇這樣行駛是因為我認為我是對的
但是我到底是不是對的?
這個很有疑問
更何況國人普遍的壞習慣

試問
騎士從停車格把機車牽出來要往對向走
這時候你會看到
4成的先逆向
5成的垂直切
只有不到1成的人會考慮先順向再迴轉
當你遇到超跑這時候撞下來
誰有責任?

勉勵 wrote:
比方說你紅線違停 (雖然違停有錯)

超跑有刮痕想烤漆 但是又想省點錢 故意去撞你 你要付三成...(恕刪)


年輕人如果只會作夢
那很可怕的
要當心妳長大後
不要說當不了獅子
可能連給猴子的香蕉都只能出現在夢境中

超跑有刮痕想烤漆?
你要先搞清楚
你還要確認周遭沒有路人跟監視器
一個控制不當
你去騙到的三成還不夠你鈑金甚至更換鈑件
要搞清楚喔
單純的烤漆再貴都有限
鈑烤是鈑金+烤漆
更換鈑件可是零件+烤漆
這通通是兩筆費用

買超跑
不要說超跑啦
就算只是100多的86好了
買這種車的人會腦殘到故意傷害車子去騙錢
這叫做腦殘
就像碰瓷的用元青花鬼谷子下山罐真品去碰瓷人家100億一樣可笑

我沒有胸部 wrote:
年輕人如果只會作夢...(恕刪)


您應該沒看懂他的意思,他是說按目前各打50大板的肇責制度下,超跑7,違停3,超跑最終維修費100萬,違停的(假定是國民車)最終維修費20萬,各賠各的,超跑付違停14萬,違停付超跑30萬,違停倒貼16萬,超跑實際付出的維修費為84萬(100-16),超跑損失反而減輕。
FunX wrote:



大哥你好

我...(恕刪)



認同
開版的忽略一些問題。
假如你就是超跑車主好了,當你知道肇事者頂多賠名下財產,也就是說若被屁孩撞到,你實際修1000萬,但開價5000萬,先別說這金額過不過的了法官那關,屁孩名下沒財產,你只能每個月扣他三分之一薪水,一個月若扣1萬,他日後工作若40年,共賠你480萬,你倒賠520萬。
你還會想有人撞你車嗎?

更不用說欠高額債務的人,通常會改做你扣不到他錢的行業。

就算「幸運」遇到賠的起的富豪,他也不可能被你虛報賠償金。叫外國原廠來台修他不會嗎!
阿誠0725 wrote:
你想太多了
開著上千萬的車子
他才不削用這種方式來賺錢
不管事故如何 誰錯誰陪
超跑的錯 超跑賠錢
就這麼簡單
而且你問那麼多
請問....
您真的有保第三責任險嗎?有保超額險嗎?
若是沒保 真的要去保一下
保費並不高
我名下所有的車輛都已經保了
而且也都有保到超額一千萬...
出了事故 根本不需要煩心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
而且不只是車
不要以為一千多萬的車很貴
"人命"更貴...
若你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撞傷撞死人 強制險絕對是不夠賠的
你的下半輩子的三分之一收入很有可能都用來賠錢....
因為我同事就真的遇到了...

但是不給保怎麼辦 ?

機車肇事率高 不納保
https://fund.udn.com/fund/story/7488/262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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