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車對戰瑪莎拉蒂的事件,是該檢討肇責及金額比例問題的時候了 樓主更新 附圖!


哇洗阿鴻 wrote:
唉~麻煩你看一下我97...(恕刪)



有人還是不懂!

富人為防遭"人"綁架,去保了綁架險,或聘請保鑣防護自身安全,(請注意是"人"才會做這種事,其他動物不會),結果費用因為你我都是"人"會有綁架他的可能,而叫你我來分攤這筆費用,這樣你也心甘情願!

富人買保險或請保鑣,都不干我們的事,花他自己的錢,那是合理的,怎今天他開千萬豪車,你開百萬名車,你怕他來撞你害你賠不起,因此你鼻子摸著自己去買超額責任險,這不就是同上訴所說,它的風險費用你來幫他分攤?
joinway wrote:
有人還是不懂!富人...(恕刪)

請看149樓回文,順便看一下153樓
miamivice wrote:
你已購買了保險商品...(恕刪)

憑什麼不准別人開多少價格以上的車?一千萬的車相對一般人算豪車,我的車一百萬相對窮人我的車就算是豪車,窮人可以要求我不能開這種車嗎?如果不行那一般人憑什麼要求有錢人不能開千萬級的車在路上跑?

有錢買車是他家的事,我只要買足保險自然就不用怕,你所謂的超額險拿來比對第三人的財損險不就是相同的東西嗎?我能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一定要加買第三人財損?
joinway wrote:
那一般人憑什麼要求...(恕刪)

這是一個自由社會,別人有錢,他要怎麼花是他家的事。
你的問題是相對性的,我說過豪車認定每個人標準不同, 所以會有第三人責任險或超額險的產生,先撇開超額的部分,為什麼要有第三人責任險?為什麼責任險保額越大你要付出的保費就越高?
那依你的說法,比你窮,沒錢可以買第三人責任險的人也可以在發生事故時要求你風險自負嗎?

憑什麼要我多花錢買超額險來應對可能會與豪車發生事故時來賠償?他有錢開豪車他應該要自負風險
憑什麼要我多花錢買第三人責任險來應對可能會發生的事故時來賠償?他有錢開車他應該要自負風險
哇洗阿鴻 wrote:
這是一個自由社會,...(恕刪)


是啊, 你說的對。有些人的觀念似是而非。

保險是當事人有過失(非故意行為),對第3方所必須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重點是多數當事人無法舉證無過失。投保,只是將可能的賠償轉嫁。

在有過失的情形下,依比例賠償本就合理。

跟貴賤之分,有什麼關係??

當事人只要能自證無過失,法官不會判賠,法院有很多判例。









derwei wrote:
當事人只要能自證無過失,法官不會判賠,法院有很多判例。

這就是重點了

只要不違規哪來的過失要賠對方?
哇洗阿鴻 wrote:
憑什麼不准別人開多少價格以上的車?一千萬的車相對一般人算豪車,我的車一百萬相對窮人我的車就算是豪車,窮人可以要求我不能開這種車嗎?如果不行那一般人憑什麼要求有錢人不能開千萬級的車在路上跑?


miamivice wrote:
這點由於有自由這更高價值觀在也無法禁止

miamivice wrote:
問題是"我沒要求你"不能開這麼貴的車
我說的是你要開這麼貴的車因為自由故是你高興就好


前言上下兩段都有言明

你是不是有閱讀障礙?還是理解力有問題?
自創一個"憑什麼不准別人開多少價格以上的車?"問題
你又是憑什麼一直要個人回答一個對我而言並不存在的問題?
誰提的你就該去問誰才正確

哇洗阿鴻 wrote:
有錢買車是他家的事,我只要買足保險自然就不用怕,你所謂的超額險拿來比對第三人的財損險不就是相同的東西嗎?我能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一定要加買第三人財損?


樓主是主張超過相當均值之財損部份
超額之部份轉而由豪車車主自行負責
也就是公司精算後提高超跑現行保費
在某些情況中排除對方在相當金額外之責任
不然就是改變肇責算式加入變數使之更合理
你有錢能買滿買好負責買單就對了
不然就是接受法院改變後之判決
你一樣還是不用怕能繼續開你的車
你有錢高興就好是在呱呱叫什麼東西?
還是你其實是在怕保費會增加找藉口反對?
假如是如此原因...
個人會認為你可能不夠有錢
要買奢侈品享受卻還怕奢侈稅太高
若不是不夠有愛就是空心老倌充胖子
miamivice wrote:
前言上下兩段都有言...(恕刪)

讀你的回文的確會照成我的閱讀障礙,簡單一點講就是廢話太多,你無法打出一些白話一點的文字嗎?如果我有誤會你的回文,我先說聲抱歉。
先說好,我不是超跑車主,我的車160萬,我老婆的車90萬,我只是一般老百姓,我兩部車保險都是保好保滿,但我完全反對此樓樓主的主張,原因上面的回文已經講過了,憑什麼要豪車車主負擔這部分「另外增加超過相當均值之財損部份超額之部份轉而由豪車車主自行負責」,因為他有錢?有錢就要多付一點?別忘了,他購車時已經付出比別人更多的關稅、奢侈稅、保險費,現在又要他付出更多費用?
有沒有錢,是不是豪車對每個人的定義都是不一樣的,這是我的重點,如果你可以用這種標準對你所謂的有錢人,那比你窮的人是不是也可以用這種標準來要求你?
哇洗阿鴻 wrote:
讀你的回文的確會照成我的閱讀障礙,簡單一點講就是廢話太多,你無法打出一些白話一點的文字嗎?如果我有誤會你的回文,我先說聲抱歉。
先說好,我不是超跑車主,我的車160萬,我老婆的車90萬,我只是一般老百姓,我兩部車保險都是保好保滿,但我完全反對此樓樓主的主張,原因上面的回文已經講過了,憑什麼要豪車車主負擔這部分「另外增加超過相當均值之財損部份超額之部份轉而由豪車車主自行負責」,因為他有錢?有錢就要多付一點?別忘了,他購車時已經付出比別人更多的關稅、奢侈稅、保險費,現在又要他付出更多費用?
有沒有錢,是不是豪車對每個人的定義都是不一樣的,這是我的重點,如果你可以用這種標準對你所謂的有錢人,那比你窮的人是不是也可以用這種標準來要求你?


若看不懂不能理解你怎來這麼多話?
你的這些"問題"前面就"已說明"

憑什麼要負?
是因為他將眾人行的風險過度提高"不是因為他有錢"
你是打算要問幾次?
鑽牛角的是你的認知與觀念
個人自由無限上綱至若有損眾人其他權益也不需節制
大陸碰瓷黨就是用你這套概念在牟利
只要我喜歡什麼都可以
可是差別在於他不敢拿真貨而豪車車主可以
這是你第一個錯誤

至於你認為豪車不需再負更多責任
因為其購置成本本來就高就等於足以負責
卻無視眾人因為其需求付出之無形成本部分
將本來自己應該負責的部分當成是"多付出"

事實上對於豪車車主來說根本就沒有多付
這付出本來就跟常人無異
你買160萬就是付出相對代價哪裡有"多"
是政府應該表揚你充實政府稅收
還是保險公司感謝你使其業績上升
你多付出購車及相關保險價差部份是關眾人何事?
而你看的到這些人的有形成本
怎就不敢提他讓別人提高保費避免撞到他的車之成本呢?
你老婆花90萬是要感激你花160萬買車嗎?
你多花70萬是應該的是在鬼扯什麼東西?
再論以前政府也沒奢侈稅初期直接不准賣
若照你的邏輯買的成本已高就已經多付了
那為何還付更多稅給政府這不是更無理?
你將應該相對平等之事用齊頭去解釋得出"多"的結論
這是你說法錯誤認知二

再來前言就已提過
依現今眾人生活水平來看
開車族能稱上豪車等級沒上千也要五百
加上保險也有數據能顯示多數上限是落於何區間
隨便算車輛保險及個人能負擔財富"以上"
門檻至少也要五百至上千萬
以高階區段看抓高一些上幾千萬也可以
你到底哪來的"標準"只要誰比誰窮就可以成立之說?
一整個不知所云無限上下延伸
這是其三推論錯誤

眾觀以上
拿一個自己錯誤的認知
成立一個自以為是卻實際不存在的問題
又一直要人解釋求答案
在得到相關回覆後卻又不求甚解
在無法理解他人文意時直接武斷下結論又重複提問
我只想問...
你中文到底是誰教你的?
假如你那屆沒考作文可以不用說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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