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洗阿鴻 wrote:
唉~麻煩你看一下我97...(恕刪)
有人還是不懂!
富人為防遭"人"綁架,去保了綁架險,或聘請保鑣防護自身安全,(請注意是"人"才會做這種事,其他動物不會),結果費用因為你我都是"人"會有綁架他的可能,而叫你我來分攤這筆費用,這樣你也心甘情願!
富人買保險或請保鑣,都不干我們的事,花他自己的錢,那是合理的,怎今天他開千萬豪車,你開百萬名車,你怕他來撞你害你賠不起,因此你鼻子摸著自己去買超額責任險,這不就是同上訴所說,它的風險費用你來幫他分攤?
哇洗阿鴻 wrote:
憑什麼不准別人開多少價格以上的車?一千萬的車相對一般人算豪車,我的車一百萬相對窮人我的車就算是豪車,窮人可以要求我不能開這種車嗎?如果不行那一般人憑什麼要求有錢人不能開千萬級的車在路上跑?
miamivice wrote:
這點由於有自由這更高價值觀在也無法禁止
miamivice wrote:
問題是"我沒要求你"不能開這麼貴的車
我說的是你要開這麼貴的車因為自由故是你高興就好
哇洗阿鴻 wrote:
有錢買車是他家的事,我只要買足保險自然就不用怕,你所謂的超額險拿來比對第三人的財損險不就是相同的東西嗎?我能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一定要加買第三人財損?
miamivice wrote:
前言上下兩段都有言...(恕刪)
哇洗阿鴻 wrote:
讀你的回文的確會照成我的閱讀障礙,簡單一點講就是廢話太多,你無法打出一些白話一點的文字嗎?如果我有誤會你的回文,我先說聲抱歉。
先說好,我不是超跑車主,我的車160萬,我老婆的車90萬,我只是一般老百姓,我兩部車保險都是保好保滿,但我完全反對此樓樓主的主張,原因上面的回文已經講過了,憑什麼要豪車車主負擔這部分「另外增加超過相當均值之財損部份超額之部份轉而由豪車車主自行負責」,因為他有錢?有錢就要多付一點?別忘了,他購車時已經付出比別人更多的關稅、奢侈稅、保險費,現在又要他付出更多費用?
有沒有錢,是不是豪車對每個人的定義都是不一樣的,這是我的重點,如果你可以用這種標準對你所謂的有錢人,那比你窮的人是不是也可以用這種標準來要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