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直行, 被左後方自小客超車右轉擦撞, 交通警察大隊的初判表竟然是這樣判的!


munchen wrote:
初判表雖然"非可供保險業者作為理賠當事人之完全依據", 但實務上保險業者就是以這份初判表判定肇責, 有意見的人就要自費3000元申請鑑定.

所以我方要不為了這份有爭議的初判表全吞肇責, 不然就要多花3000元申請鑑定, 然後還要承擔結果可能是一樣的風險. 金額雖然不高(已買車碰車及財損), 小孩也已康復, 但交通警察大隊沒有給我合理的解釋為什麼我方要承擔100%肇責, 我不會善罷干休這幾位顯有行政瑕疵的相關警員.


我不同意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內容 , 但我不願意多花裁判費上法院 , 然後還要承擔結果可能是一樣的風險.....

非常好笑
有人似乎對靠路邊騎很有意見, 我就放一個原始檔案圖片讓大家看看當天事發前進入武嶺橋時的地上標線/標示, 以及橋上分隔桿是長甚麼樣子.

剛進入武嶺橋時地上的機慢車道標示


進入沒多久, 機慢車道就以分隔桿和汽車道分開, 圖片還可以看到汽車道上寫"禁行機車"



所以這座橋的設計就是機慢車要靠邊走機慢車道, 而且不能進入汽車專用道.
munchen wrote:
有人似乎都對靠路邊...(恕刪)


還在爭這個??

下次遇到砂石車..
不知道能不能全身而退.


呵呵呵
不贊同樓主的發言
全部都被歸到黑名單..
不能再次發表意見..

不知道樓主現在的想法?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早在12樓這張圖片就已經一清二楚了居然還能有意見到現在.
這種心態很有機會驗證網友說的下一次等著被收掉吧.只是替下個受害者難過.
機車問題大
munchen wrote:
機車是小孩騎的, ...(恕刪)
機車動向明顯"向右偏(右轉車道)再急向左移",怎麼會一直硬說直行車呢?
這種橫移的騎法,有機車或汽車閃的過他,那真是神人了
munchen wrote:
有人似乎對靠路邊騎很有意見, 我就放一個原始檔案圖片讓大家看看當天事發前進入武嶺橋時的地上標線/標示, 以及橋上分隔桿是長甚麼樣子.
剛進入武嶺橋時地上的機慢車道標示
進入沒多久, 機慢車道就以分隔桿和汽車道分開, 圖片還可以看到汽車道上寫"禁行機車"
所以這座橋的設計就是機慢車要靠邊走機慢車道, 而且不能進入汽車專用道.


車禍地點又不在武嶺橋上,不用放與事件無關的圖片。

請問貴公子為什麼離開武嶺橋後不續直行,而是進入右彎車道再偏左呢?這才是問題所在。
機車的肇因警方認定沒太大問題
但汽車看起來應該還是有少部分責任
以台灣社會駕駛人交通法規遵守習慣薄弱的情況下
機車這樣騎真的很危險
改天換砂石車結果就不是這樣了
難道你要等人走了才去向砂石車爭取權益嗎
防禦駕駛真的很重要
在路口附近不要跟汽車大車併行
就算對方錯了
你有需要用生命與皮肉痛去換嗎
更不要說機車駕駛已經在右轉車道上了
如果要往前行必定會跨越槽化線
你做一位長輩也是這樣教小孩這樣騎摩托車嗎
此路段 我太熟了,樓主你要掰沒關悉,我可以一一反駁.....

機車道的終止線大概在我圖畫的白線處,這裡到路口應該100公尺遠.

這段距離不夠你慢慢偏左走中間車道嗎!而且 這裡(中間車道)是沒有禁行機車的.

*如果你說你不熟此段路,我是不會跳進來攪和.
但是 你卻知道要走三元一街表示你熟此路,既然熟此路段 熟識的人絕對不會按你說得這樣走說是正確的.

你如果想要個讓大家公評公平的解答...OK的,我明天就去拍你兒子走的路線圖,同時拍出地形地物讓大家一目了然.


大部份的車都有行車記錄器
"反應不及"也會列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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