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dijack wrote:有沒有案例可以參考??像妨礙名譽這類比較偏自由心證可是傷害責任應該偏向法定證據...(恕刪) 有喔,世界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就是刑事無罪,民事判賠的最佳例子.車禍有受傷的,聰明一點的,千萬不要去告過失傷害,然後過程中又要求附帶民事賠償,這弄不好吃虧的是自己
大家有興趣可以看另一個案例https://news.tvbs.com.tw/local/909808無照違規遭撞死 母控對方毒駕竟無肇責肇事的無照而且吸毒上路 把轉彎車駕駛(一樣無照)當場撞死車鑑會一樣判他沒有肇事責任所以說車鑑會的判定笑笑就好了 早就有很多爭議了 法官也不一定採信如果真信了 以後吸毒上路隨便找人撞就好了 而且大家真的搞錯的重點了問題不是司機有沒有反應時間而是司機超速 但車鑑會卻都當作沒看到 除非司機自己承認超速 或是剛好警察有畫到超長的煞車痕不然台灣駕駛這樣繼續在馬路上超速橫衝直撞下去 特別是一些貨車或是計程車不知道又要添加幾條無辜的冤魂在馬路上....你超速給你多少反應時間都不夠的....沒超速的話 這孩子頂多住個院吧...但台灣人喜歡開快車,一群就會開始嘴說,誰叫你要檔路或跳出來之類的...呵呵
kabatsai wrote:這件案子如能無罪確...(恕刪) 明明就是小孩自己衝進來,哪個人可以閃的過?前面那些指謫貨車駕駛的人,我不相信你們每次都會去注意很多年前公司請車禍鑑定人員來公司上課,他說了一句話我記得很清楚車禍過失之鑑定不是死者為大.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出處 https:/...(恕刪) 今天你是小孩的家長,肇事司機獲判無罪當然無法接受,但轉個角度來看,如果今天這個司機被判過失殺人或需給付高額賠償金,那司機的家人也一定是無法接受的不是嗎? 所以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只能看法官是怎樣判決了,但有在開車的都知道,路上有人突然跑出來或騎車突然轉彎,真的是很難在短時間反應過來,不管時速快或慢都一樣,不是開30反應不過來,開20就一定可以反應的過來的,只能說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那一方,才是需要負最大責任的,不管你今天是幼童、成人、老人都一樣!!
很討厭看到有人說-當下應該要怎樣又要怎樣的如果今天是你遇到了呢??汽車都會有A柱-多少都會影響到視野再者開車都是向前看-不可能會一直在看兩旁在突然跑出來的東西-有多少人能可以反應??小朋友已離世-固然可憐-但不能牽拖駕駛-因為他不是主因台灣太多不合理的法規-因注意未注意....之類的一個家庭已經破碎-難道也要無辜的人跟者牽連下去??
一堆人都在那嘴如果是我 一定怎樣怎樣一定會注意到有小孩亂跑一定能反應過來踩剎車一定......一定......每個人都要有賽車手般極高的專注力跟反應力才能上路 那真沒幾個能開車的如果人的能力都要頂天才能去做某事 那事都別做了沒郭台銘會賺錢 打掉重練 沒賈伯斯 愛因斯坦聰明 打掉重練這世界上能剩的人沒幾個了喔 現在盯著螢幕看 所以馬上注意到有人 用嘴的很會靠咧 自己做實驗吧 開車回家後說說路邊經過了多少路人 是男是女? 年紀大約? 行走方式? 阿是能注意到多少?行車安全要靠自己遵守規則好嗎 不是靠別人注意 只要求一邊要注意是怎樣?是不是也要套用到小孩如果是我 一定會注意到後方有車如果是我 一定不會直接衝出去如果是我 一定跑的速度超過車 他根本撞不到如果是我 一定練就金鋼不壞 撞到只是搔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