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一卡車 wrote:
142~143樓的問(恕刪)
我違建不違建 您可以另開個討論區 來討論 我很樂意
剩下的我真的懶得跟您玩 因為你自己都說自己違規了 何必我再討論下去??
我有沒有違建你可能不知道,不過現在看過這篇討論串的網友都知道您連當飼主最基本的道理都能忽略了
試問我跟您有必要再討論下去嗎? 剩下的您自high就好

我就繼續看著您秀下限就好....不是嗎?
廢話一卡車 wrote:
從頭到尾自以為高尚當寵物主人,是您最大的毛病,
無知還真是教不會, 當狗的主人,說真的有些人還真不配。
忠誠與顧家有幾個比得過狗? 教養? 呵呵~ 怎不回答您家有沒有違建啊?
谁說溜狗要綁繩? 妳都主張要自由了,敢言限制狗的自由,平不平等?
妳出門綁條繩在脖子上如何? 人都可能傷害或殺人,當然要綁條繩囉?
狗咬人? 人都要主張無罪推論了,狗沒咬人之前妳怎可說她一定會咬人!
當真咬了再來索賠,被害妄想症逆?
匹夫養自來的流浪狗數十年了,狗沒咬過人!!!!
大小便她們會去找田地施肥不用匹夫操心!
有沒有養魚養鳥養其他寵物關她們在狹小空間?
有的話您根本不配主張您的自由權!
遛狗繫繩這基本的概念都不懂 講這話代表你沒獨立思考的能力,
定此法的人腦袋有問題,別以為法律是真理, 惡法錯法一堆。
理由上面以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