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勳2736 wrote:很不幸的...你是拿台灣中華民國的身份證...在他的管轄範圍內..受他的法律約束...除非你移民...不然就得習慣的去遵守它的法律.... 那麼把它破壞掉不就行了雖然說明有點偏激,不過樓主相關的一些討論串就是為此而發的
米咖 wrote:最好你都有遵守一確法...(恕刪) 我是不一定一定會遵守..只能盡量...只是..我不會一天到晚去抱怨...我字面上也沒說我一定會遵守啊...只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但..大哥你卻可以生出..最好你都有遵守一確法律..........哼!如此回覆..似乎已經變成你的發文風格了耶...就是只要回復你的文..你就會情緒性的反嗆對方...唉.......
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我國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基本理念為維護人格尊嚴,確保人身安全禁行機車這類針對機車族群的岐視作為,造成機車族群的諸多不便與危險,本來就是違法違憲,全世界也只有台灣的愚蠢官員在大力推廣,搞不懂為何有些人甘願做賤自己,被愚蠢法規剝奪自由還要為它拍手叫好...
emotion24 wrote:是阿誰怕誰阿建議閣下...(恕刪) 不要瞧不起速可達現在速可達最大有到800ccGilera GP800Burgman / Skywave 650Myroad 700T-MAX 500不過你的觀點跟偉大的交通部一樣沒有厚重外殼包住人就不能上高速公路外國人真是不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