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馬豬 wrote:
另外,我已決定要另途向桃園市政府抱怨此路口號誌設計不良,要求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應該改善路口號誌。


一看就知道是外行,這跟號誌有甚麼關係?

分隔島直直蓋,請問左轉道畫哪裡?

這個路口我覺得號誌的設置有問題。基於希望社會良性向善的原則,減少交通事故的原則,我會去建議桃園市政府改善這個路口。就麻煩你不必要一開口就貶損我,真的沒必要講話這麼衝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一看就知道是外行,這(恕刪)
David
鐵馬豬 wrote:
今天下午又抽空再回去...(恕刪)

1.壓紅線? 又不是騎路肩或違停路邊起步
2.路口未減速? 他是綠燈直行不是閃黃燈
3.目測時速50? 就是沒超速
以上都不是重點
想拼輸一半? 很難...
樓主算倒楣..
轉彎車主張"無肇責"應該有困難,
那路口沒有完善的交通號誌真的不好左轉,平常時段車流就不少了.
鐵馬豬 wrote:
這個路口我覺得號誌的設置有問題。基於希望社會良性向善的原則,減少交通事故的原則,我會去建議桃園市政府改善這個路口。就麻煩你不必要一開口就貶損我,真的沒必要講話這麼衝(恕刪)


說外行的也叫貶損?

這種路口要改善甚麼號誌,我就問你啊.

加入左轉專用時相?

就跟你說了分隔島直直蓋好蓋滿,加號誌沒鬼用啦,只會更塞、更多路口變換車道導致的擦撞啦.

外行就不要亂建議,到時遇到同樣外行的公務員,那個路口只會更

去跟有交通專業知識的議員討論一下再去建議 ok !!!



說話很衝? 你轉彎不讓直行,開火車噗噗噗,硬擠,撞到還想主張無肇責、五五波,好棒棒?? 對面那台Livina 也是被你步步進逼不得已停下來的不是嗎. 不愛遵守路權優先順序,我文字的語氣也不用太好啦
小人物力量大 wrote:
對向直行的車 明明前面都塞到路口 還硬要往前擠
不然早就可以轉了,一群人堵著路口,你被這群人害了
還好對向頭兩台車停著,不然你們要轉的就別想過茶
只能說車主你被擠到容易發生車禍的點上,而你轉的地方是已經接近對向斑馬線上
今天路口淨空,不會有這場車禍

禁止左轉下面有標示時間不能轉,如果是時間內就認了


地上有黃色網狀線嗎? 沒有的話,綠燈時相,根本不用淨空路口,有把握在直行綠燈結束時不會被卡在路口內,隨便你擠。 (被卡住就等著收罰單)

至於左轉車能不能過是他家的事.
我記得之前有一棟樓也是在討論同一個狀況,結果是摩托車敗訴
法院判決出爐之後樓主有貼上來
我就去道歉了 因為當初我也跟這棟樓的人一樣
認為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David
看起來樓主的責任會比較大
鐵馬豬 wrote:
根據道安規則第101條,車輛行經路口『不得超車』


你馬幫幫忙,不要亂解釋法條好嗎?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01上最多的是自以為發現新大陸的傢伙,結果一檢驗以後都是腦包,這一條前半段的重點在標誌二個字,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的路段不能超車,不是遇到路口就不能超車,這兩者差別可遠了,標誌是甚麼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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