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高手!您好棒棒真閒阿~

nilkkk wrote:
今年還沒過半,就急著...(恕刪)


誰說打人要賠償的?
高手打人是不必賠的
29合法沒錯 只是沒有駕駛道德,比違規更可恥1萬倍
版上就一堆沒有駕駛道德的垃圾
別人違規必檢舉,自己逼車必合法 其中一個
長得像邱毅那個喔...他也被開過單的好不阿是多正義!

讓人感覺是反社會意識形態....又不敢明目張膽只會拿一些正常的檢舉達人用語當擋箭牌掩護自己超孬的好不好!


Mirage-Ulysses wrote:
您一定是最近才上零一(恕刪)
遇到這種惡意擋路的真倒楣
這樣搞跟區間測速一樣
整路都塞車
沒錯現行遇到龜車就只能龜了

因為台灣交通部疏於規劃超車道

如果這無法接受只能去交通部抗議啦

不然就狂按他喇叭 讓他滾 看第二條並不會被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2條,除非汽車遇到以下的狀況,才可以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或等到他停下不動再告他妨礙自由了.....
這招,警察也在用!
遇到厚臉皮的天下無敵
交通志工 wrote:

在台7甲線約16....(恕刪)



好像吧,89樓的大大的圖片沒錯!

他似乎只檢舉後鏡頭的,會不會是他前鏡頭一路直線又沒車的,限50開太慢怕丟臉,然後我要超車時,他還減速⋯



星芒Blue wrote:
嗨~各位大大好行駛在(恕刪)


我也很肚爛 這些檢舉魔人~

但是~ 憑良心講~ 我是不會雙黃線超車~
因為~ 真的有危險~

我會等到 可以超車的地方~ 再去超車~
我的話,找能超車的地方或是沒雙黃線的地方超車後,再開得比他更慢,讓他感受一下被龜車擋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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