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邏輯不好要說___Re : 摩托車闖國道囂張蛇行,導致連環車禍!!

daniel8904009 wrote:
各位邏輯不好要說___Re : 摩托車闖國道囂張蛇行,導致連環車禍!!


不曉得

不過機車騎士脾臟破裂.顱內出血..
要跟他索賠的汽車駕駛們...
可能.....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daniel8904009 wrote:
2020/10/05...(恕刪)



您說的沒錯!
但,一個藐視公權力,藐視他人安全的人也不值得同情或辯護~

如您所說,遊覽車煞住了⋯⋯⋯
但連結車沒有煞住,所以連結車當然也要負擔該有責任!
不過,因果關係還是存在的⋯
讓司法去處理了~

話說,看到被攔還揮手那一幕~
真的,很想說要死請不要連累別人~
警察還要冒生命危險救⋯
萬一又賠了一位警察,這又怎說
樓主, 這種問題您應該先跟物理系工程系的人先辯論, 他們會很樂意用各種公式來詳細解說給您聽。

您, 似乎沒有說錯 - 您的邏輯 "後車追撞是因未保持在安全車距" 是建立在 "完美的世界中" 人可以有 0.0001 秒的超高速鷹眼級反應, 車子可以在 0.1 秒, 從 60km/h 降速到 0km/h 只要 0 公尺, 英文說的 "Stop on a dime"

有沒有去過高爾夫球場? 問看看被高爾夫球打到過的人一件事情: "啊你看到球來了不會閃喔?" 他一定回你, "看到就被打到了" (問打棒球的也是一樣)

重點在於四個字 "反應時間"

也給每個看官一個很重要的提醒, 車禍的重點永遠在於兩個字: "反應時間" 跟 "距離"

然後再把這肇事的機車騎士換成一顆落石, 再想看看您說的邏輯 "通不通" (如果行的通, 那幾乎所有公路車禍國賠都不用審理了, 反正就是車禍者倒楣, 因您說的, 沒保持安全距離)

您說聯結貨車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 Yes and No, 為什麼? 因為這就是理論值跟實際值的差異性。 當一台車行駛在時速 100km/h, 它的煞停安全距離是多少?

也就是說, 當前車完全靜止, 時速 100km/h 的後車要有幾秒的反應時間? 那他又有多少的反應距離

簡單的說, 如果要照樓主您的 "完美安全車距" 那每台車時速 100km/h 的高速公路上, 車跟車的距離至少要 100m

這可能嗎?

高速公路塞車時時速約多少? 此時平均與前車距離又是多少? 有多少連環車禍是在時速 30 公里以下發生的?

不能說您邏輯錯, 但與事實不搭, 這就是您這篇文章會被圍攻的原因

如您文章頭說的, 騎士事故已經發生一分鐘了, 後面追撞才發生, 但這一分鐘產生的漣漪效果, 後面的車又要多少分鐘才夠反應? (為什麼會塞車? 紅燈變綠燈為何不能每台車同時起步? 去 YouTube 找相關影片就知道了)

我, 深信, 1+1 聯結車司機早看到前方發生事情了, 但事實就是他根本沒有足夠時間來反應 - 物理原則

再來玩個遊戲吧, 你手做好握住東西的準備, 我從你手上方放下一枝筆, 看你能不能握住? 每次握住的位置都一樣?

所以沒有機車騎士倒在路邊, 大家會需要去 "反應" 嗎? 甚麼是前因? 甚麼是後果?

51 樓朋友沒說錯, 在國外的法律就是這樣 - 無照駕駛的人上路要負 100% 責任, 因為他沒有上路就不可能有這事故; 一樣, 蓄意肇事的人當然也該負起 100% 責任~

是說, 重機族要好好感謝這紅色機車車主囉, 因為他, 國道永遠不可能開放讓你們上來了

一台摩托車就能造成那麼嚴重的連環車禍

一群重機上來會怎樣? 嚴重時可能就是屍首滿地掉, 沒有不敬的意思, 但這就是最悲慘的畫面 - 這一切跟台灣人的用路素質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理論, 跟現實往往有很殘酷的差異性!
大憨包 wrote:
hmm~ 這就是一般(恕刪)


想請問目前高檢署認為趙男的駕駛行為疑涉犯公共危險罪,
公共危險罪以這個案件成功的機率高嗎?謝謝!
北漂彰化人 wrote:
同樣的道理.貨物掉落或是豬在國道堵塞就是肇事的因,才會有連環車禍的果

....真是無言
別的車都能停 (大貨車) ,就 連體車 停不下來是 ...

A:太晚反應煞車 B:無視 C 無保持安全距離 D 新手 第1次開 連體車

照你的說法
我故意在高速公路 急煞 是肇事的因, 那怕我後面排 第1000台 發生車禍都是果
那我就不懂了 第3到第999台都沒事 所以 第1000台 發生車禍 是 停不下來

照你的說法
警察不去 不就不會發生車禍的因
沒有蓋高速公路就不會發生車禍的因
沒有內燃機就不會發生車禍的因
沒有火就不會發生車禍的因
我很想說,其實那個事故可以說是警察追車造成的,
如果警察讓他一路違規騎下去, 在寄罰單去他家,這件事故根本不會發生你們信不信
還有人說罰款不夠高,酒駕不夠高
正好錯誤 就是酒駕罰太高了,攔檢到隨便都罰18萬
所以那些酒駕的看到警車馬上失去理智油門踩到底狂逃, 有紅燈闖紅燈有最後才撞死人
這都是制度殺人,如果酒駕攔檢罰600、信不信會少很多酒駕撞死人的慘劇...


像這個倒霉鬼就是喝了酒,一起步就遇到警用機車巡邏,其實這個警察攔的是那台計程車司機
違規左轉,但是車主看到警察心虛,馬上慌了油門踩到底開始逃,
最後才最後撞死人....如果沒有罰則這麼高,雖然他酒駕
但是搞不好根本不會撞死人....
對了,這則新聞的時候酒駕那時候是罰9萬..現在是18萬.....

對立委民代來說18萬就像600塊,搞不好關說一下給警察局長施壓一下還能消單
但是一般民眾來說、18萬跟罰180萬根本也沒啥差別
每個喝酒開車的都變成亡命之徒...只能逃.....直到車毀人亡..

我只覺得未來類似的傷亡只會更多不會更少,罰的更重,只會死傷越多
這則事故的新聞


類似的事故影片我看過2~3個...但是現在找不到..



但是我想想這樣講一定會被網友錶死,所以想想算了吧都只是心聲 、你們當沒看到就好,
sonner wrote:
我很想說,其實那個事(恕刪)

如果真心這樣想那真的很糟糕,
這麼說遇到嫌犯都不用追,讓他跑就好了,追了出事怎辦。
以後全部佛心辦案,時機到了犯人自己會乖乖投案。
北漂彰化人 wrote:
同樣的道理.貨物掉落(恕刪)


小小聲跟您提醒一下

有一種保險叫做乙式全險, 有保, 您說的這種狀況就有第三個選項叫做保險公司賠

趕快去保喔~ 不然出事當然就是自己賠囉
deaaii wrote:
單一地點不同事故是會(恕刪)


+1

很無聊的文章,就跟未成年無照駕駛的情況是一樣的。
daniel8904009 wrote:
2020/10/05(恕刪)


你當你是法官嗎? 還能未審先判, 打打字就免除這騎士的追撞肇責?

後來追撞的車輛是否肇責在該名騎士 法官自有公正判斷

不用你來01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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