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建議...提高高速公路最低速限

不只是高速公路,連快速道路與一般道路都要提升!

還建議不要整體限制速限,應該以汽車本身極速限制的八成作為依據!
我的車極速280 KM/H ,所以我的速限不管在哪裡都是224 KM/H。
台灣有錢人八成受惠。
交通事故八成活不了。
百姓民眾八成會抗議。
社會秩序八成會完蛋。
應該開放內線車道
時速150公里
現在汽車隨便一加速就這個速度
simonni wrote:
我本來就是很安分的人(恕刪)


所以你是那種不管後車或是右側都比你快

你依然是開在超車道不讓的那種駕駛嗎?

還是會讓道駕駛?
提高速限是好事啊..
這樣才不會有一堆開很慢的車龜在內線
瑪拉卡 wrote:
所以你是那種不管後車(恕刪)


我在內車道以最高時速行駛,為啥要給違法超速的駕駛人讓道?
simonni wrote:
我在內車道以最高時速(恕刪)


請問你的最高速限如何認定?
表速不準
Gps不準
只有官方認定檢測過儀器才準
何以認定後車比你快就超速?
simonni wrote:
我在內車道以最高時速(恕刪)


原來你是死守著超車道的駕駛啊

你既然沒比右側車道快

就表示你沒辦法超車

超車道這三個字你不明白那是什麼意思嗎?
現階段速限就可以了
要先改變的
是用路人本身問題
一些用路人自己在國道不敢開快
低於車道速限範圍又不自知
然後又愛當龜車擋道
是造成交通不順暢的因素之一
瑪拉卡 wrote:
原來你是死守著超車道...(恕刪)超車道這三個字你不明白那是什麼意思嗎?


他應改自己解讀成被超車道吧
內線設無限速會更好嗎? 我認為駕駛人的素質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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