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達崩潰中~~政院拍板!違停、臨停等十種交通微罪 不記點不得檢舉

守法的人是白痴,大家不要再當呆子了


平常開車時這麽幹,都沒被抓到過,膽子肥了,闖的禍也大了
說到底還不是臺灣人自己素質低落,這些雖然都是小罪但都可能造成大傷害,自己不好好遵守還要政府一直翻來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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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政客也真的是夠無恥了,這樣明目張膽的昨是今非,是非不分的事也幹得出來!今天敢這樣修,那之前決策的人要不要下台負政治責任?
阿公要煮鹹,阿罵要煮淡。
果然豬八戒照鏡子,父子騎驢。
標準的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執政黨嫌選票太多...父子騎驢
也就是不能檢舉,也沒有說不開單不罰款。機場現在都是科技執法,一堆人傻傻以為警察都不趕人了,一台一台在那佔位接機。回去接罰單一個個唉唉叫吧
消防車出入口臨停 改成微罪不舉
光這點就知道這交通部多麼可笑了
不要跟我說違規者住家附近不會火災
我覺得3、4、6、8還滿嚴重的啊
怎麼會算在微罪
所以以後去家樂福,好市多,停殘障車格也沒事囉?反正是私人停車格,警察也不能開單,賣場也不能檢舉??
是為了協助保母車不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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