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團體抗議要廢止禁行機車、重機上國道交通部回應了

彩 雲 間 wrote:
可以的,我支持。這是...(恕刪)

對!用說的都很簡單

這也不用我去跟腳痛部說吧!
也不用交通部跟你說你可不可以開車上國道吧!
你自己認為你開車都無法專心 怕撞到重機 
還是常常違規做出有危害他人安危的情況
你自己就要有自知之明別開車吧!
還要人家規定你不能上??
會不會奴性太重啊?

今天政府規定反正你都能吃飽
所以以後你都只能白飯吃到飽
你還乖乖每天吃白飯 
連該都不能該一聲?真是好笑!
lexus_sky0066 wrote:
被抓?他只是被約談而...(恕刪)


被全程上銬押送高雄還進看守所,檢察官偵訊後交保後傳,影片上嘞你自己看

全台灣機車是1400多萬輛不是2200萬輛
lexus_sky0066 wrote:
對!用說的都很簡單這...(恕刪)


問題是 我都沒有你講的那些情況...所以我一樣可以爽開高速公路,怎樣!?
lexus_sky0066
彩 雲 間 那你能代表整個用車族群再來說
皮爾卡燈
彩 雲 間 「就跟有人永遠只會攀比汽車怎麼樣」這很正常阿,國道上就只有汽車,要上國道當然跟汽車討論,少蠢了。如果重機有專用道路,那當然不用討論汽車。高鐵有專用道,政府需要討論汽車跟重機上高鐵專用道嗎?
EIHAZ wrote:
被全程上銬押送高雄還...(恕刪)

那所以呢?他有判刑?有被通緝??
那你知道民進黨的高層大多坐過牢嗎?

汽機車總數是2200萬輛,機車1400萬 汽車800萬 不是說明汽機車使用者都重複?還整天在機車怎樣汽車怎樣?不是全部都是台灣人!
千萬別再講啥路權、人權,只會讓人笑~
路權就是行車優先順序與安全管理
為了人民安全,政府本來就有權有責對車種與道路做管理

但,我是支持重機上國道啦
在這也說了很多次
那份調查報告根本是狗屎,射箭再畫靶
只因ETC無法對重機收費的拖延手段
一、 機車本來就是比較危險的交通工具
無論在啥路段道路跟4輪比較,那永遠只會輸
二、要比較的應該是
同樣的行程,重機在高速公路與平面道路肇事機率與傷亡的比較
政府該解釋,為何重機(或白牌)不能選擇比較安全的道路行駛?
蘇花改開放就是這道理,政府無法自圓其說
但重點是蘇花改、快速公路、國三甲「不收費」....懂了吧!
三、ETC新約重機收費到底搞定沒,看起來似乎有問題喔
這些重機團體應該加油追蹤一下吧,通常BOT都提前一年議約
而不是在那搞啥什麼權,分化各車種,賺自己網紅流量
皮爾卡燈
我同意你說的,但其實這並不衝突,因為商業角度、法律角度、社會觀感、交通設計角度,本來就可以分開討論。
lexus_sky0066 wrote:
被抓?他只是被約談而已


直接上銬拘提到高雄啊, 連傳票都沒有,

這高公局勢力很大
ik0306 wrote:
直接上銬拘提到高雄啊...(恕刪)

是刑事警察銬的啊
這真的很扯
台灣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了?
lexus_sky0066 wrote:
是刑事警察銬的啊
這真的很扯
台灣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了?

這要看是用什麼罪名?

會是公共危險罪嗎?

畢竟是蓄意的行為。
davis0725 wrote:
1、車流行進間不鑽車縫(還沒看到不鑽的)
2、高速行車下不緊貼連續變換車道(在快速道路上還沒看過不違反這條的)
3、同車道併行超車(不管市區高速,現在走到哪都能看到這項違規)
4、紅燈鑽車縫到一般機車停等區(一堆這樣幹)...(恕刪)


1.你確定你看到的是鑽車縫嗎?還是體積小變換車道的靈活速度性遠高於汽車,讓你有鑽車縫的錯覺?

行進間車道分割有沒有違規我不確定,但我是不鼓勵,我也認為要在車速靜止或是接近於靜止時再行車道分割

2.要不是有太多慢車卡在路上? 誰會願意緊貼連續變換車道?

3.車道分割僅在快速公路禁止,平面道路以及快速道路是允許的喔!



4.如果是在停等區的格子內那確實屬於違規的,但在格子外並沒有,也就是說下圖皆為合法





還是你認為重機要停在機車停等區後方汽車隊伍最末端,車道的正中央,才符合你的觀感?

建議你先想想機車停等區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吧

davis0725 wrote:
20年前路權未開車價貴森森時,我們騎都可以做得到
開放後車價下跌低價國產進入市場,不違規的幾乎找不到
(之前本還想買台低價國產來代步,看到一堆這種騎法就直接放棄了)...(恕刪)


呵,又一個在吹自己當年如何如何的,結果2009年的帳號,文章分布果然不出所料又是這個樣子



你也不用跟我吹自己當年怎麼樣,我都不在乎,我就問你當年騎車的原因是什麼?

該不會是以把自己當成一台汽車為樂? 因而產生成就與優越感?

那種感覺就像是從前某位黑奴,每天費盡心思把皮膚染白、頭髮染金還要想盡辦法維持它,模仿白人說話的方式與腔調,就為了如今看來理所應當的人權,還十分引以為傲

就不曾想過為什麼無法以黑人的樣貌取得相同的人權? 難道人權是白人才配有的權利嗎?
lexus_sky0066 wrote:
對!用說的都很簡單

如果你你只會出一張嘴,不能力行實踐,那你講那些話有什麼意義!?

lexus_sky0066 wrote:
這也不用我去跟腳痛部說吧!

當然要由你去跟交通部說
你們想上國道都一直在跟交通部說了,那你要禁止汽車不能上國道當然也是你去說阿~
誰有訴求,誰就去講...有很難嗎?小朋友~

lexus_sky0066 wrote:
也不用交通部跟你說你可不可以開車上國道吧!

當然要由交通部公布汽車被禁止阿~不然勒??
重機被禁止是交通部講的,如果汽車要被禁止當然也要交通部規定阿~
lexus_sky0066
講這種廢話就不要浪費大家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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