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魔人們、這種可以放過她們嗎?

雷嗯嗯嗯~ 妳一開車出門,妳家與左右鄰居通通是違建喔!!!!

記得去檢舉喔~ 連妳家也要自行舉報喔~

還有路上遇到檳榔攤要去檢舉喔~ 7-11有賣菸酒也要為了4萬八千條人命去舉牌抗議喔~

善事快做免得鴿子看不爽妳的嘴臉,送件即開單, 妳被肉搜

那可完蛋囉

有人提行政訴訟, 檢舉人皮皮挫捏


檢舉魔人去死吧~小小孩騎車載出門不這樣載要怎麼載,坐後座嗎?你載給我看.....
這個問題你應該要問政府...

是政府規定不准的不是檢舉人規定的

這也能牽拖到檢舉人身上然後冠個魔人名號給人家...再補個去死...

這嘴臉好像這個討論串的某些人喔...

訂規則的不罵~違規的也不罵~決定要罰的也不罵...專挑個守規則的罵 XD

我想理盲不外乎就是如此了吧?

cblee wrote:
檢舉魔人去死吧~小...(恕刪)
cblee wrote:
小小孩騎車載出門不這樣載要怎麼載,坐後座嗎?你載給我看


傻傻的! 三貼這是假議題,被操弄的都不知道.
傻傻的! 三貼這是假議題,被操弄的都不知道.
傻傻的! 三貼這是假議題,被操弄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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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罵警察

真的是警察

真的真的是警察

偶有小孩同學家長這兩年在北市區域被攔,有兩個案例,都是警察攔檢的

小孩同學還有四貼的很多,三貼是基本的. 超多超多三貼的.


以前北市更多
以前北市更多

下面是數據佐證,建議可以訴求立法廢除三貼規定,偶2-30 年前印象在中南部還有騎過 JOG 50 四貼過..



csshvci wrote:
儀器取締怎麼判斷當下那個違規有沒有影響到交通呢? XD
儀器取締怎麼判斷當下那個違規有沒有影響到交通呢? XD
儀器取締怎麼判斷當下那個違規有沒有影響到交通呢? XD
您一直沒回答所以問三遍

儀器取締能取締的違規有限,儀器就是只能依設定的模式去偵測違規條件,即便取締了也經由人工審核!
違規有沒有影響到交通本來就不存在儀器設定值事項,況且台灣交通違規取締公定儀器無人工AI條件足以判斷這個情況!
如果扯儀器取締來跟人為檢舉混為一談,那你怎不去對警察講:儀器取締可以取代所有警察的人工取締業務了,你還出來做甚麼?
看看對方怎麼回覆你囉!
你是把人為檢舉當作儀器取締的標準來執行嗎?
1:目前有採用儀器自動化取締紅線違停嗎?
2:目前有採用儀器自動化取締併排違規嗎?
3:目前有採用儀器自動化取締未戴安全帽嗎?
4:目前有採用儀器自動化取締機車附載人員未依規定嗎?
5:目前有採用儀器自動化取締紅燈右轉嗎?
6:目前有採用儀器自動化取締未打方向燈嗎?
7:目前有採用儀器自動化取締逆向行駛嗎?
儀器取締無法判定的違規,隨便列舉都這麼多,還包含了本案違規情節......
族繁不及備載,儀器取締無法判斷的違規太多了......
請不要無知到把儀器取締拿來跟人為檢舉、現場取締混為一談,這很好笑!
我不是說過了,你的徒步速度與汽車速度有一樣嗎?同樣是移動啊!
知道你腦筋打結,其實你的問題我早都已經解釋到淺顯易懂,但你還是堅持鑽牛角尖,所以你接不接受都是你的事,你過不了自己那關沒人可以幫忙!
況且你扯了這個話題也偏離本棟樓的主題了!
csshvci wrote:
一開始就是假設好嗎?
就是怕你看不懂~才說可以改100 or 1000啊~XD
至於怎麼證明新聞中的人可代表大眾...你完全沒回答啊...
只一直不斷跳針說...有新聞~阿新聞中有人講...
但沒辦法證明新聞中那些人能代表大眾啊~XD
貼一則新聞~跟貼10則新聞~跟貼100則新聞的差別在哪?
貼一則不能證明是大眾想法...貼100則就能證明嗎? XD
跟新聞數量到底有啥關係?
阿如果同一個民眾被三家不同電視台採訪...不就一次有三則? XD
好棒棒
你哪一段有鐵證能證明新聞中的人可以代表大眾的? 抓圖貼出來啊~不是很會? XD

講講這麼多,其實就是你不服新聞也認定檢舉魔人的說法啊
新聞有大眾傳媒的能力與認定資格,我所貼新聞自然也符合大眾民意,如有報導不實,NCC自會處理,輪不到你來質疑報導內容!
我也說了啊,或是你也可以運用大眾傳媒來顛覆新聞,這方式既對等又服眾!
重要的是:你能證明甚麼?
csshvci wrote:
至於本樓案例的檢舉人...你也承認沒錯就好啦~沒錯有啥好嘴的? XD
又提大眾認為這個要被稱為魔人? XD
我不認為啊~我認為沒錯就不該被叫魔人囉~XD

我只是認為在法律立場他沒錯,但也沒有對,法律給予檢舉權並沒有說不檢舉就是錯或是無差別檢舉才是對,針對本案檢不檢舉都沒對錯!很~~~早就講過啦!你怎麼還執著在這個點呢?我以為你進步了!
如果用違法的角度來鑽牛角尖,那請問法律有規定不做無差別檢舉就是違法嗎?
如果用規定的角度來鑽牛角尖,那請問法律有規定無差別檢舉嗎?
說過就忘還真是白教了,你再複習一下吧
至於檢舉人與檢舉魔人也做過多次解釋了,這就是社會大眾對於檢舉人的作為做出的評價啦,你自己上網分別搜尋檢舉魔人與違規魔人,看看搜尋結果便知曉,想做就別怕輿論囉!
義警義消/檢舉人/檢舉魔人都是個人選擇,也因自己的選擇所以得到的結果不同,這些簡單的問題背後剩下的都是自我偏執心態在糾結了,所以不用再問為啥要叫魔人,歡喜做甘願受囉!
不只檢舉界,任何的公益事業都一樣,難免出現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此時願不願去蕪存菁也是檢舉人的選擇了!
少數檢舉人做的善事我認同(我是說被我認同的只有少數),但要得到更多大眾的正面評價就看檢舉人怎麼經營形象了,但我只能說無上限的互相討好與認同是毒藥= =
反正你也堅持自己行為正確沒有任何瑕疵,那講講這麼多有甚麼用?
若真的認為自己沒錯就繼續堅持去做自己認為對的交通檢舉就好啦,外界大眾如何輿論根本不重要阿,越在意這些也表示自己越玻璃心,既然認為自己沒錯又何必上網爭論討認同,應該繼續用自認為沒錯的交通檢舉來實現社會正義做到被大眾接受,不正是如此嗎?

csshvci wrote:
因為我也是大眾之一~這樣賴到我頭上我很不開心~XD

你開不開心關我屁事,新聞報導並不是為了要討你開心的!你以為這是娛樂新聞阿!?
新聞歷歷在前,這就是殘酷的事實你也只能面對,接不接受也都是你個人的事了,不然我幫你想想辦法好了....
1:你去告新聞台?
2:你去告各大報?
3:你去告NCC?
4:你親自採訪2357萬人口,取得數據直接推翻所有新聞!?
5:你可以自願成為第一位主動公開受訪的交通違規檢舉人!?
以上方案你都可以考慮,你們身為台灣檢舉界的天團不會這麼沒號召力、不互挺、不給力、不團結吧?
S.H.E.F4五月天.....
csshvci wrote:
別再把你自己覺得的東西推給大眾了好嗎? XD

你以為這些新聞都是來自我自己覺得哦,原來我這麼有影響力
自由時報:檢舉交通違規 將不得匿名
中時電子報:檢舉魔人拍違規照 警從嚴審核
蘋果日報:檢舉魔人被「蓋布袋」 警察群組呼「五告讚」
東森新聞:檢舉魔人傳被蓋布袋!警讚:太爽快 對話曝光嚇壞高層
ETtoday新聞雲:檢舉魔人傳被「蓋布袋」痛打 員警群組讚:太爽快了!
自由時報:檢舉魔人傳被「蓋布袋」 警察竟讚:太爽快了!
聯合新聞網:防檢舉魔人 以後這些交通違規可以不罰了
TVBS:拒檢舉魔人! 2天5千人連署「勸導取代開單」
TVBS:警察與運將聊天 魔人檢舉「有損形象」超傻眼
聯合新聞網:惡意檢舉交通違規 警將汰除
聯合新聞網:交通違規浮濫檢舉 為罰單上法院成新民怨
ryan00014875 wrote:
好棒棒,行車記錄器不是儀器喔!是玩具,哈哈哈哈哈!
再請問警方天橋拍照呢?哦!照相機也是儀器,對吧!
對了,不知警方的照相機有無標檢局的認証,沒有的話是不是可以申訴,哈哈哈哈哈!

雷腫,你真的是檢舉界的奇葩!!
從移動式、固定式照相桿扯到民眾行車紀錄器,再扯到警察手持照相機....
我好奇想問,哪單位哪局、所、分隊的警察值勤可以用行車紀錄器取締違規?
雷腫,你還是先搞清楚取締與檢舉之分再來幫忙吧!
還有,請問甚麼是標檢局,我只聽過商檢局!?
還真不愧是天團成員,標準的砲灰無誤!

詐騙亡國廢言一堆 wrote:
雷嗯嗯嗯~ 妳一...(恕刪)


原來被打臉後只能這樣胡言亂語?

快去,你也可以檢舉,還是鴿子的你已經7pupu?

cblee wrote:
檢舉魔人去死吧~小...(恕刪)


原來小小孩出門只能坐機車?
Johnny_depp wrote:


傻傻的! 三貼...(恕刪)

光是分享如何惡整不開單的員警文章及發言 就夠看到眼花撩亂了
這會又變成開單造成爭議 是員警的問題 


有事警察幹~
沒事幹警察!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雷腫,你真的是檢舉...(恕刪)


哇!我輸了,新聞常看到單一警察騎警用機車追嫌犯,然後說開出n張紅單,原來警方口述就能開出紅單啊?不用胸前的密錄器佐證啊?新聞看到的影片是警方眼睛錄的啊?我知道啦!密錄器跟行車記錄器不同對不對?
哈哈哈哈哈!
請繼續!
哈哈哈哈哈!
“問腫”
一起腫的感覺還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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