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誰跟你一起腫,我可...(恕刪)
哇!這麼厲害,那趕快叫法官打槍行車記錄器,這樣以後就天下太平了
我的行車記錄器主要也是事故釐清耶!
其他是副屬功能啊!
Verita1998 wrote:
商檢局?那是八百年前的事了!至少要看電視吧!
Verita1998 wrote:
逕行舉發本來就不關當下能不能糾正其違規行為,不管是儀器取締或人工取締。
不要把焦點轉移到儀器本身。
Verita1998 wrote:
大家的行車記錄器是警政署認可的「科學儀器」,不然民眾檢舉怎麼可以成案?








ryan00014875 wrote:
哇!原來警方畫虎畫藍花啊,說追捕時嫌販闖紅燈,逆向,xxx,共開出多少罰單,那請問是根據警方口述開出的?

ryan00014875 wrote:
哇!這麼厲害,那趕快叫法官打槍行車記錄器,這樣以後就天下太平了
我的行車記錄器主要也是事故釐清耶!
其他是副屬功能啊!


ryan00014875 wrote:
哦!所以他是老公務人員囉?
老而不退謂之?
寶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二寶三寶?










Verita1998 wrote:
所以我常常說閱讀能力很重要,閱讀能力有問題,腦袋就不清楚。
人家是說不會下載來開單,可沒說不會把行車記錄器拿來當依據。行車記錄器(不管是大家的警察的)是否可為警察開單的科學儀器很明白了。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儀器取締能取締的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