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到底是哪個白_告訴你警察取締要靠行車記錄器?
取締是警察本身的執法權,不是靠行車記錄器才能執行取締
有人這樣說過嗎? 好像只有你在這句話裡提到警察取締要靠行車記錄器的問題.
好像只有你在這句話裡提到靠行車記錄器才能執行取締的問題
至於閣下是否為白_? 這我就不知道了!



自己貼的圖都寫裝備視需要增減了,不知道還在灰什麼?
況且裡面也寫到攝影機,警察的密錄器或是行車記錄器不就是一種攝影機,不然它們如何錄影?

閱讀能力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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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ita1998 wrote:
況且裡面也寫到攝影機,警察的密錄器或是行車記錄器不就是一種攝影機,不然它們如何錄影?














Verita1998 wrote:
有人這樣說過嗎? 好像只有你在這句話裡提到警察取締要靠行車記錄器的問題.
好像只有你在這句話裡提到靠行車記錄器才能執行取締的問題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再問你一次,行車記錄器在哪裡?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所謂的視需要增減是指依據勤務攜帶規定或指定的裝備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行車記錄器可是警政署認定的「科學儀器」喔


Verita1998 wrote:
行車記錄器在那裡?怎麼有人問這麼白_的問題!大部分的行車記錄器不是裝在汽機車上,就是安全帽上,不然怎麼叫「行車」記錄器。有人把行車記錄器拿在手上的嗎?
警察開警車或騎警用機車可以說我不要上面的行車記錄器嗎?不要車上警示燈後視鏡?不要上面的無線電?不要上面的備胎?
上次警察一路追趕騎士,密錄器錄下影片,不就像行車記錄器錄的嗎?



Verita1998 wrote:
一般所謂視需要增減就是怕規定限制了實際上的需要而列的。如果只能帶規定的指定的,那怎麼需要「增」,只能「減」而已。
Verita1998 wrote:
難道不是?這可是警政署自己說的。如果不是,民眾的檢舉如何接受?如果不是,怎麼可以裝在警用車輛上?




Verita1998 wrote:
整段看下來還是沒人說警察取締要靠行車記錄器,靠行車記錄器才能執行取締。除了你提到之外。
至於閣下是否為白_? 這我就不知道了!
閱讀能力很重要x3






Verita1998 wrote:
還覺得行車記錄器不是警方認可的科學儀器?
Verita1998 wrote:
把行車記錄器資料全面下載來開單是要不要,會不會的問題,不是能不能的問題。
Verita1998 wrote:
不過我們討論重點不是這個,是「當下無法糾正其行為或無法確定其有無影響交通,能開單嗎?」,請勿離題!




